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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警爆料 路檢還定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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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王述宏/台北報導〕台北縣中和一警分局警員爆料,10月開始被要求,一般臨檢每小時至少需查報抄寫4車次、4人資料,縣議員張瑞山批評此舉侵犯人權隱私、警察擴權;無獨有偶,中和市民代表王維偉也說,日前經過捷運中和永安市場站前的中和路,約一公里路程,警方就設了3處臨檢點,兩者之間顯然有關聯。

*警局︰落實執勤*

對此,中和一警分局分局長蔡蒼柏說,如此作法是讓員警在值勤時能落實勤務,不要只是「壓馬路」。

台北縣中和一分局一名警員說,除了特殊的臨檢勤務,10月開始被要求連一般的臨檢勤務,每小時都必須盤查抄錄至少4車次、4人的資料,未達目標需寫工作報告說明。

縣議員張瑞山則痛批警方擴權,張瑞山說這種攔查美其名說是偵防犯罪,卻有侵犯人權隱私之虞,台北縣升格後,官增加一堆,兵卻是有減無增,加上新成立的中和二分局、景安派出所,還從原本的人力抽調支援,基層員警苦不堪言。

民眾也發現警方攔檢情況普遍,中和市民代表王維偉日前在代表會開會時就指出,他騎車行經中和景安路、安和路口到中和路、永貞路口,才約一公里的路程,就看到警方設了3個臨檢點,誇張的程度讓人印象深刻。

中和一分局督察組組長林錦地也表示,規定每小時盤查4個對象,針對的是可疑的人、車進行盤檢,包括酒後駕車、道路違規者,且禁止無故對老弱婦孺進行盤查,造成擾民。而且對認真執勤的員警來說,每小時4件其實並不算多。

某中階警官說,加強巡邏、認真值勤,對民眾應該是件好事,怎還會有民意代表「嫌」路上看到太多警察?令人匪夷所思!

一橋之隔 萬華分局未限制盤查量

〔自由時報記者王述宏/台北報導〕與台北縣中和市僅一河之隔的台北市警萬華分局,在巡邏路檢勤務的執行上大同小異,最大的差別在萬華分局對盤查人、車的件數並無限制,但仍是鼓勵員警多盤查可疑人、車。

據了解,北縣中和一警分局規定員警執行巡邏路檢勤務時,每班服勤2小時,其中每小時有20分鐘執行定點路檢,其餘時間擔服巡邏勤務,每小時須盤查4件可疑對象。

北市萬華分局分局長黃嘉祿表示,分局規定2小時的巡邏路檢勤務中,巡邏、路檢每半小時輪替一次,並未限制員警在服勤期間必須盤查多少人、車,盤查須填寫盤查紀錄表,如發現作假,將懲處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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