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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障勾傷女騎士 大樓管委會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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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社區在騎樓設路霸要注意了!台北縣板橋市台灣世家社區管委會為禁止機車停放騎樓,設置有扣環的ㄇ型鐵架,不料去年一名黃姓女子牽機車時被扣環撕裂腳踝,休養4個月,板橋地方法院判決管委會須賠償14萬多元。


受傷黃女。(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攝)


黃女受傷畫面及肇事鐵環。(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攝)


管委會指黃女違規受傷

原告黃英秀指出,當時管委會不聞不問,住院時連探視、慰問都沒有,也不願意賠,要他們去法院告,她憤而提告求償57萬多元,而法院既然已判決下來,她不會再上訴;記者昨天走訪案發現場,發現扣環已經去除。

台灣世家管委會委任律師周福珊表示,管委會一些委員認為,發生事故地點本來就禁止停放機車,黃女自己違規受傷,個人有無責任,判決中並未交代釐清,因此傾向再上訴,但仍須管委會召開全體會議決定。

判決書指出,去年12月10日下午,黃女下班推車子離去,卻被雙十路二段社區大樓設置在騎樓的ㄇ型鐵架扣環勾絆,造成左腳踝肌肉嚴重撕裂傷,緊急送至亞東醫院急診,進行修補肌肉手術,住院5天後才出院。

日後複診時,醫師也認為傷害已造成黃女行走不便,無法久站,黃女當時擔任某行銷公司業務員,她要求管委會賠償醫藥費、休養4個月而無法工作的損失,以及慰撫金等,共計57萬多元。

承審法官認為,社區騎樓供行人通行,管委會卻在騎樓與紅磚道間設置ㄇ型鐵架,勾環造成黃女受傷,管委會已有過失,須負起賠償責任,不過,黃女雖提出每月6萬多元的公司薪資表,卻無相關扣繳憑單、公司匯款紀錄可證明,因此僅以基本工資計算薪資損失,並未全數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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