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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以上 情人以下

石芳瑜
2009-12-20 13:56 中港台時間|12-20 13:5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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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大約會有二十萬人和你契合,在對的時間遇上了,成了情人;在不對的時間遇上了,便成了知己。」email裡轉寄來這樣一段斬釘截鐵的文字,雖然沒什麼道理,卻還是讓我足足發愣了三分鐘。

先不管「二十萬人」是用什麼科學方法推算出來,我猜想至少有二億人曾惋惜在不對的時間遇到心儀的人。只不過,在對的時間遇上了,許多人還是沒能成為情人;在不對的時間遇上了,更少人成了知己。

愛情常在昏暗不明的海上載浮載沉,最後終於溺斃,或是無依無靠地飄盪在大海裡。只有少數人修得正果,平安上岸。所以別說是情人,有時連當朋友都沒那緣份,更惶論是知己。

我不曾有過男性純知己,對我而言,那比走高空鋼索更需要平衡能力。而且愛情也沒有什麼「對不對的時間」,如果大家都能在不對的時間,將情人轉化成了知己,那真是太高估人類的理性。

然而我們多少都曾發展過一種「朋友以上,情人以下」的關係。朋友好定義,說過話,吃過飯,見不見面都無妨;而情人呢?
唯物論者說:「情人指的是有肉體關係的兩個人。」
唯心論者說:「情人指的是兩情相悅,兩心相屬。」

不要跨進情人的屬地,必須小心翼翼,但往往也不必如臨大敵。有時那就是朋友尚未成為情人的過程;有時只要在成為情人的路上多放一些絆腳石,比如:距離太遠、時間太少、鄰居太多、閒錢太少……。要不就盡量想想對方禿掉的額頭、隆起的小腹、下垂的胸部、巨額的貸款……。這樣相逢不必恨晚,惋惜不必嘆息。如此防範愛情,雖不光榮,也不可恥,大概是為求皆大歡樂。

除非你確定彼此都是個愛情絕緣體;除非你的愛情從來都不純粹,而且受不了一點點輿情壓力,否則當不成情人的人,請盡量保持六十公分以上的距離,不要成為知己。@

文章摘自 《方格子圓舞曲》:http://blog.roodo.com/paulineshyr/archives/212067.html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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