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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洗錢疑案 特偵組要求黃芳彥18日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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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0日電)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家洗錢案,日前將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改列被告。檢察官已於6日再度發出傳票,要求黃芳彥18日到特偵組說明,若當天仍不到案,不排除對他發布通緝。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今天表示,黃芳彥被列為被告後,至今尚未與檢察官聯絡,也沒有消息顯示他將返台應訊。

相關證人於去年12月11日向檢方指稱,黃芳彥疑協助扁家藏匿珠寶及洗錢;特偵組在同月16日搜索黃芳彥住處、辦公室及銀行保險箱,查扣新台幣1000多萬元現金。但黃芳彥早在11月3日已搭機離境,滯美不歸。

特偵組指出,黃芳彥因媒體報導得知特偵組正追查吳淑珍的珠寶,今年1月23日主動以電話告知檢察官,表示自己確有為吳淑珍保管珠寶一批,並指引檢察官至藏放處所查扣珠寶、鑽錶共80餘件。

另外,吳淑珍日前應訊時,坦承曾交給黃芳彥6000萬元,支付兩戶寶徠花園廣場頭期款及裝潢費用,其餘款項已被檢察官查扣。

為明瞭真相,檢察官先後於1月22日及2月13日以證人身分傳訊黃芳彥返台說明,並多次透過他人代為聯繫黃芳彥,但黃芳彥至今仍未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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