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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
【大紀元3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12日電)台立法院財委會今天提案通過,銀行若收取帳管費,應排除存款全額保障。台行政院金管會表示尊重立院決議,也呼籲銀行考量金融情勢及社會觀感,不應只從管理績效角度思考。
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提案通過,銀行收取存款人活儲不到一定金額的保管費,台金管會應將該銀行排除在存款全額保障的名單之外,並將這項提案作成建議,送台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台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表示,尊重台立法院的決議。
林棟樑表示,對於帳戶管理費的問題,台金管會主委陳沖昨天在立法院從法律面、管理面及道德面三個層面分析這個問題。
林棟樑說,從管理面而言,銀行收取帳戶管理費的主要想法是,若客戶在同一家銀行有多個帳戶,或在不同銀行有不同帳戶,若能透過帳戶管理費的收取,有效管理帳戶,可避免帳戶被濫用,對客戶來說,也可有效管理帳戶,在資源使用上比較有效。
林棟樑指出,從法律面來看,銀行法第41條規定,銀行對利率基本上要揭露,若揭露利率後再收取管理費,有無適法性的問題可以進一步探討。
至於道德面,林棟樑表示,若對小額存款戶收取管理費,會造成小額存款人無法在銀行存款,從社會觀感來看,可能不是很妥適。
林棟樑指出,存款全額保障的目的是在維持整體金融體系穩定,在處理上應考慮比例上孰輕孰重的問題。
林棟樑建議銀行可以再思考看看,從前述 3個層面進一步討論。收帳戶管理費與否,應思考金融情勢、社會觀感,而不是純粹從管理面有效性或績效的角度來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