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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反分裂法 馬: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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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雙綜合報導)3月14日是中國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4週年,總統馬英九認為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既無必要、也不可行」。由於北京在「反分裂國家法」中有一條在極端情況下對臺灣使用武力,阻止臺灣獨立的立法。馬總統在聲明中表示,現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必須由兩岸善意互動來達成,不應該透過非和平的方式來處理。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天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針對中國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4週年,發表上述聲明。

他表示,「針對2005年大陸當局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4年來馬總統立場始終如一,堅定捍衛中華民國主權,維護台灣尊嚴,認為反分裂國家法既無必要、也不可行。」

王郁琦說,所謂無必要,是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目前贊同維持台灣海峽現狀,並不支持台灣獨立;所謂「不可行」,則是指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必須藉由海峽兩岸善意互動來達成,是一個雙向、對等、和平的過程,不應該由大陸當局片面決定,更不應該透過非和平的方式來處理。

至於希望大陸如何處理,王郁琦強調,「為大陸當局應慎重考量台灣人民的感受,對該法做出適當處理。」「相信大陸當局有足夠智慧,知道怎麼做適當處理。」

他表示,馬總統上任9個多月來,兩岸關係由緊張走向緩和,雙方在「九二共識」基礎上進行對話與合作,逐步增加互信,反分裂國家法制定的時空環境已有重大改變。

臺陸委會也發佈新聞稿表示,中共當局應撤除對臺灣的飛彈部署。

不過,民進黨官員表示,總統府和陸委會的聲明只是講給臺灣人聽的。民進黨同時指責馬英九拒絕達賴喇嘛到臺灣訪問的做法違背了自由民主的價值。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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