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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菸害法上路3個月 董氏:勿大意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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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佳穎台北報導)台灣菸害防治法新制上路已滿三個月,10日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指出,從新制開始實施起共接獲436件具名菸害申訴,最常申訴的菸害場所包含私人職場、網咖、集合式辦公大樓等12類,顯示民眾從初期守法,漸漸出現僥倖觀望態度。董氏基金會提醒民眾不要大意觸法,並呼籲主管機關加強執法。

截至4月7日為止,董氏基金會接獲436件具名申訴菸害,被申訴場所依序為私人職場、網咖、集合式辦公大樓、撞球館、廁所、餐廳、大專院校、釣蝦場、醫院、公家機關、卡拉OK、水菸館,這12類場所佔所有申訴案件約72%。

董氏基金會針對法令規定禁菸場所展開大檢視,發現部分場所提供煙灰缸、打火機、煙管等,都是有鼓勵、誘導消費者吸菸的企圖。此外,其他場所不論幾點營業都要禁菸,酒吧、視聽歌唱場所也非晚上九點以後就可以吸菸,而是下午九點以後才開門營業的店家不強制禁菸。

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姚開雄表示,最近某菸商進口7種品項之菸品在菸盒中放置可抽取之收集式圖卡,已明顯違規,該菸商依法可處500到2500萬元之罰鍰,他鄭重呼籲政府務必嚴格執法,不可坐視菸商玩法枉法。

另外,某進口商在其網站刊出清晰之菸品名稱、圖片、商標及售價,甚至有文字鼓勵女性吸煙,明顯是在為菸品促銷,該公司除了應處新臺幣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罰鍰之外,民間團體請求主管機關必須公告禁止菸品以直銷方式促銷及廣告。

姚開雄指出,近來有蛋糕商家在網站中販賣同菸盒型狀之蛋糕,菸品商標清楚可見,已違反菸害防治法,可處10到50萬元之罰鍰。他提醒民眾不要在網路刊登菸品圖案或照片,以免觸法。

終身義工孫越表示,藝人對青年朋友影響甚鉅,要特別注意吸菸場所是否恰當,一旦吸菸習慣透過媒體報導後,可能給粉絲帶來不良示範,此外現在正是戒菸好時機,政府設有戒菸專線及門診等各種戒菸管道,民眾可善加利用。

義工趙舜表示,之前對戒菸總是一拖再拖,直到50歲那年中風,才感覺菸害的可怕,決心戒煙,並懷著贖罪和感謝的心情成為拒菸義工,呼籲大眾重視菸害對社會的危害,並感謝政府對執法的努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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