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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烟害法上路3个月 董氏:勿大意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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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佳颖台北报导)台湾烟害防治法新制上路已满三个月,10日董氏基金会执行长姚思远指出,从新制开始实施起共接获436件具名烟害申诉,最常申诉的烟害场所包含私人职场、网咖、集合式办公大楼等12类,显示民众从初期守法,渐渐出现侥幸观望态度。董氏基金会提醒民众不要大意触法,并呼吁主管机关加强执法。

截至4月7日为止,董氏基金会接获436件具名申诉烟害,被申诉场所依序为私人职场、网咖、集合式办公大楼、撞球馆、厕所、餐厅、大专院校、钓虾场、医院、公家机关、卡拉OK、水烟馆,这12类场所占所有申诉案件约72%。

董氏基金会针对法令规定禁烟场所展开大检视,发现部分场所提供烟灰缸、打火机、烟管等,都是有鼓励、诱导消费者吸烟的企图。此外,其他场所不论几点营业都要禁烟,酒吧、视听歌唱场所也非晚上九点以后就可以吸烟,而是下午九点以后才开门营业的店家不强制禁烟。

消费者报导杂志发行人姚开雄表示,最近某烟商进口7种品项之烟品在烟盒中放置可抽取之收集式图卡,已明显违规,该烟商依法可处500到2500万元之罚锾,他郑重呼吁政府务必严格执法,不可坐视烟商玩法枉法。

另外,某进口商在其网站刊出清晰之烟品名称、图片、商标及售价,甚至有文字鼓励女性吸烟,明显是在为烟品促销,该公司除了应处新台币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罚锾之外,民间团体请求主管机关必须公告禁止烟品以直销方式促销及广告。

姚开雄指出,近来有蛋糕商家在网站中贩卖同烟盒型状之蛋糕,烟品商标清楚可见,已违反烟害防治法,可处10到50万元之罚锾。他提醒民众不要在网路刊登烟品图案或照片,以免触法。

终身义工孙越表示,艺人对青年朋友影响甚钜,要特别注意吸烟场所是否恰当,一旦吸烟习惯透过媒体报导后,可能给粉丝带来不良示范,此外现在正是戒烟好时机,政府设有戒烟专线及门诊等各种戒烟管道,民众可善加利用。

义工赵舜表示,之前对戒烟总是一拖再拖,直到50岁那年中风,才感觉烟害的可怕,决心戒烟,并怀着赎罪和感谢的心情成为拒烟义工,呼吁大众重视烟害对社会的危害,并感谢政府对执法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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