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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蔣案」 鄭自才細說從頭 子彈射偏20公分… 飛過蔣頭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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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整理

蔣經國接班前發生最重大事件,莫過於一九七○年4月廿4日,當時蔣經國以行政院副院長身分赴美國訪問,遭到鄭自才與黃文雄兩人刺殺未遂。本報首度披露中研院近史所陳儀深博士為鄭自才所作口述歷史,還原「刺蔣案」過程。

以下節錄鄭自才(用第一人稱 )說法,完整內容則載於陳儀深所著海外台獨運動史,近期並將出版。

鄭自才︰台獨運動這些人和留學生都有一個想法,就是說怎麼樣才能推翻國民黨政權,無法推翻時,可能必須採取一些極端的方法,例如暗殺,但是暗殺這個方法在島內很困難。

刺殺蔣經國的構想是我首先提出的,然後再邀其他人參加。我先邀黃文雄,因為他住我那裡。我告訴他這個構想,他並不反對。後來我又邀賴文雄,當時他負責組織工作,他知道我的構想,也表示贊成。

至於陳榮成,是我要他拿槍來給我的時候,他才知道我們的刺蔣計畫。

海邊練槍 感受非死即關

當然那時候聯盟內部曾提到應該hire a killer(雇用殺手 ),雇請殺手行動,但是有人反對,認為:革命這種事哪有請殺手來替我們行動的道理?又不是黑道尋仇,真的要的話,就自己去做。

我們到海邊練槍時,心情其實滿沉重的,因為練了槍之後,就表示要執行這項行動,這一去,不是死亡就是坐牢,心情當然很沉重。那時候我們去練槍,連自己的小孩都帶去。

鄭有妻兒 黃文雄接任務

至於行動細節,4月廿3日晚上,也就是行動前一天,我們三個人,包括我、黃文雄、賴文雄曾聚在一起討論。當我們談到由誰開槍時,大家都惦惦沒意見,最後沒辦法,我只好說:「我來開好了!」我說出來之後,黃文雄說:「不行,你有老婆孩子,由你開槍的話,犧牲太大了。我來開好了。」所以就決定由他開槍。

我們打算只帶一把槍去,打得中的話,一個人開槍就好了,不必用到兩個人或帶兩把槍;而且兩個人開槍的話,容易被人家發現,失敗的機會也比較大,所以才決定只要由一個人帶一把槍行動。

單人一槍 計畫隱密進行

4月廿4日早上,大家集合準備示威遊行,當天參加遊行的人不多,差不多才二、三十人而已,就在Plaza Hotel前面。

蔣經國的演講預定中午十二點開始,因為他住在附近的hotel,本來他要走路過來,不巧當天下雨,他改坐車來。所以我在發傳單時,車子開過來,我就看到蔣經國坐在後座。他的座車在飯店門口停下來,有人幫他開車門,他下車後準備走進Plaza Hotel。

飯店門口佈滿了情治人員,有New York City穿uniform的警察,還有state、聯邦政府的人員,以及蔣經國自己帶去的保鑣,許多人團團圍著他。

美警撲救 蔣終逃過一劫

就是因為有這麼多人,情治人員也不曉得你是不是其他單位的人,於是黃文雄就混在中間,沒有人知道他是誰。蔣經國走進飯店中間的旋轉門,當他走到旋轉門,黃文雄就開槍了。

那時候蔣經國身邊都是警察,那些警察都是經過訓練的,他們一看到黃文雄的手舉起來開槍時,立刻撞上去,經過這麼一撞,子彈射偏了,差不多偏了二十公分,從蔣經國頭頂飛過。黃文雄開了第一槍之後,砰的一聲很大聲,頓時秩序大亂,警察立刻將黃文雄的手一扭,壓制在地上,讓他沒機會再開第二槍。

很多人見狀就跑了,當時我正在旅館大門口,看到黃文雄被警察壓在地上,我立刻衝過去,如果我沒有衝過去的話,可能也不會有事。結果警察拿起警棍,看到我就敲,剛好打到我的眼鏡,把臉割破了,當場血流如注,打得我頭昏腦脹,後來縫了五、六針。

黃文雄被壓制在地上時,還高喊:「Let me stand up like a man!」後來警察用手銬將我們兩個人的手反銬起來,推入警車,帶到警察局。

以上為鄭自才的口述部分。經過刺蔣事件,部分學者認為這對蔣經國必然有所刺激,使他一方面採取任用台灣人(吹台青 )的手法,安撫民心;一方面採取歷史文化的控制和政治的高壓,以穩固國民黨政權。這套統治手法一直到八○年代才開始鬆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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