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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協助英華威不遺餘力 支持風電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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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13日電)經濟部能源局表示,過去協助英華威不遺餘力;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完成立法前,目前每度購電價格為新台幣 2元,已接近平均每度售電價2.15元,未來仍將全力支持風力發電開發。

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表示,有關電價收購結構問題,等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後,依相關參數訂定合理計價公式,將是最完備解決方式。

若再生能源條例未能於立法院本會期完成立法,王運銘表示,雖會影響台電盈餘,政府仍願考慮直接協調收購價格的可能性。

他強調,相關政策調整並非針對特定廠商,國內如東和鋼鐵在苗栗申設 5座風力發電機、嘉寶電子在林口申設 7座風機,皆已獲許可,正籌備施工中。

依規定,風機申設須檢附地方政府同意書、環境影響評估、台電引接同意書、用地同意書等文件。王運銘說,若具備相關文件,有的案子兩、三個月就通過了,若審查機關有疑慮,能源局也會盡力協調。

對於德商英華威風力發電集團指台灣風場開發批准程序「官僚而複雜」,王運銘說:「我們覺得委屈。」

他說,依公式計算購電價格的新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是在本屆立委到任後才送立法院,能源局將持續努力,盼於本會期完成立法。

能源局表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三讀前,目前暫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電能收購作業要點」提供電價收購為誘因,每度電收購價格為 2元,已接近台灣目前平均每度售電價格2.15元。

能源局表示,政府相當重視外商投資,全力協助業者排除投資障礙,對英華威的具體協助包括將自有資金比率由占總投資金額比率的25%降至18%;協助租用林務局、國有財產局土地,及辦理土地容許使用及變更編定事宜;也協助其與地方民眾溝通、協調處理相關抗爭。

另外,能源局允許風機設置容量及機型採彈性範圍,利於業者採購風機,也協助英華威竹南、後龍風場股權順利移轉麥格理集團及變更公司名稱,並協助英華威進口風機取得國內無產製證明,免徵關稅。

能源局指出,目前已協助英華威在西部沿岸申設風力發電廠,範圍北起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及嘉義等地,核發電業執照計73座風機,施工許可14座,核准籌設37座,總計124座,占全國申設風機總數304座的41%。

由於台灣地區風力資源豐富,能源局強調,未來仍將全力支持推動風力發電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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