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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要兩度改名?廖了以:非台內政部可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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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15日電)內政部長廖了以今天表示,北縣如民國99年改制後,照常理應改名,但103年北北基如合併,所有縣民是否要承受兩度變更名稱的行政負擔,有否過渡方法可不改,非內政部可決定。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就「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工作所得補助方案辦理情形與成效評估」一案,邀請內政部長廖了以列席並提出專案報告。廖了以在面對立委質詢有關台北縣爭取升格問題時,作出上述表示。

國民黨籍立委林鴻池質詢有關台北縣獨立爭取升格等相關問題時,廖了以答復指出,台北縣改制為院轄市,事實上跟這一次地方制度法的修法無關,這次主要是針對兩個縣市合併的問題;台北縣本身夠規模,在修法之前就曾提出改制,而如果從長遠想法來說,台北縣未來與台北市、基隆市已有合併的共識。

廖了以指出,過去台北縣曾提出改制,名稱希望改為「新北市」,這次如提出改制計畫書,99年改制後,如果到103年又要與北市、基市合併時,短短的6年間,是不是要改兩次名稱,「這個問題,我也無法答復,這絕對不是內政部單一可以決定的事,是非常棘手的問題」。

立委關切台北縣可能先在99年改制後,103年又與北北基合併,民眾的身分證、房屋地契、地籍謄本等縣市名稱要如何更改?廖了以認為,所有縣民是否要承受兩度變更名稱的行政負擔,或是否有一個過渡的方法可以先不改,目前還找不到解決的方法。

廖了以認為,按照正常狀況來說,台北縣如果改成直轄市後,照常理是要改名稱,「但是我們在想有沒有一個過渡的方法,能夠不改?在公文書上寫新名稱,後面可以括弧寫台北縣,但是民眾的證照能不能先不改,究竟有沒有這樣的行政力量可以不改?這絕對不是內政部可以單一決定的」。

對於縣市合併升格,廖了以強調,縣市最晚應該在5月31日以前提出計畫書,行政院最晚應該於8月底前核定完成,但希望行政院能夠早一點核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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