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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蔡豪交付賄賂 屏地院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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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1日電)前立委蔡豪競選第7屆立委時 ,涉及屏東縣萬巒鄉五溝村的買票案,屏東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決,蔡豪以交付賄賂罪判處 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法官並以蔡豪曾因背信罪被判刑定讞,而認定蔡豪是累犯,加重刑期。

同案當時任蔡豪後援會主任的萬巒鄉長徐統盛獲判無罪;萬巒鄉公所前人事主任曾茂榮則以行賄罪判1年7個月,褫奪公權2年。

第 7屆立委選舉期間,檢調單位查獲蔡豪在萬巒鄉五溝村的樁腳,打算以每票新台幣 500元,在五溝村全面買票,重要樁腳徐統盛、曾茂榮等人並曾聚集開會商量買票計畫。

檢察官在偵訊時突破曾茂榮心防,曾茂榮坦承蔡豪交付新台幣30萬元的賄款供買票。

蔡豪質疑法院的譯文內容有偏頗,下午並到屏東地方法院要求見院長惠光霞,提出他的質疑,但惠光霞不在。

蔡豪表示,法官只聽曾茂榮 1人的供詞就強加他入罪,法院譯文只記錄法官需要的,對他有利的則沒有記錄,開庭時他要求法官看地檢署的開庭光碟,但法官不同意,直到最後一庭時才答應,但辯論庭已結束,根本來不及。

蔡豪說, 6年前的麗星郵輪賄選案,檢察官在他競選第 6屆立委前起訴此案,讓他差點落選,最後他被判無罪。有意競選屏東縣議員的蔡豪指出,法官在此時將他判刑,對他的傷害已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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