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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預算中心:TMC無法整合廠商 無成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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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24日電)立法院預算中心今天出版報告說,台灣記憶體公司(TMC)無法整合現有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廠商,無成立必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不應投資,若執意投資,應受立院監督。

立法院預算中心出版「DRAM產業再造方案及政府投資TMC應編列預算送本院審議之研析報告」表示,經濟部提出的「台灣DRAM產業再造方案」決定成立TMC,卻無法有效整合現有廠商,未來勢必無法控制產能,TMC原始構想及設置目的已不存在,且屬性與現有DRAM公司重疊,可能引發惡性競爭。

TMC預計4月底向國發基金投資審議委員會遞件申請新台幣300億元投資,對此,預算中心報告說,根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國發基金只能投資於產業升級或改善產業結構有關的產業,TMC既無法讓DRAM產業升級,又無法改善DRAM產業結構,應及時煞車,國發基金也不應投資設立TMC。

預算中心說,此例一開,其他廠商或其他產業恐將援例申請投資,形同政府直接介入特定產業,缺乏公平性,且有掏空國發基金之虞。

預算中心表示,政府若執意投資TMC,創業預算應送立法院審議,且國發基金若投資TMC,應重編預算,不應以補辦預算方式,事後再送立法院審議,另依公司法新規定,紓困方案達10億元以上,應向立法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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