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集遊法再闖關 民間團體:違人權公約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欣怡綜合報導)台灣立法院即將於今日表決集會遊行法修正案,但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昨日表示,行政院版本的修正案採強制報備制,賦予警方強制解散權,民眾不能信任。

馬盼儘速通過

對於爭議多時的集會遊行法修正案,今日朝野將在立法院中展開對決。總統府昨日趕在集遊法修法案前一天召開的5人高層會議並達成共識,會中認為新修正的集遊法,不僅已經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而且從全世界來看,都是非常合理的規範。因此希望集遊法能儘快通過,落實馬總統的政見。

綠將全力杯葛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則表示,這部法越修越倒退,大大地限縮人民集遊權利,主席蔡英文已下令民進黨立院黨團全力杯葛、阻止。

民進黨黨團決定,除了已經由黨主席蔡英文下達甲級動員令、全力杯葛外,也將動員民眾到立院外聲援,以進行施壓。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昨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則批評,集遊法修正案違背了3月31日立院才剛三讀通過的兩項人權公約的精神;他們並堅持人民的集會遊行權利,不能任由警察機關決定。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吳豪人表示,根據立法院日前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政府不能限縮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集遊法是窮人及弱勢團體發聲的媒介,但行政院版本的修正草案採取強制報備制,將強制解散權交給警方;根據警方去年11月處理民眾抗議海協會長陳雲林訪台的做法,民眾無法信任。

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高涌誠表示,政院版集遊法修正案對於沒有報備而舉行小規模的集會遊行,若不願解散,警察可以連續處罰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立法院日前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和平集會不得限制」的精神。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表示,他要在這裡向法務部長王清峰檢舉,這個集遊法修正案就已經違反了這兩大公約。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