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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菁、張秀卿代言減肥食品 北市罰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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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張詠淇、楊雅民、許敏溶/綜合報導〕減肥食品廣告推陳出新,藝人利菁、張秀卿近來登上購物台,分為遠東藍藻酵素、喜兒法加速代謝藍藻纖體組代言,台北市衛生局認為廣告涉及誇大不實,已對食品業者開罰數十萬元,至於藝人是否受罰,須將全案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釐清業者與代言藝人是否有互利關係。

這兩款食品廣告分別於viva、富邦momo購物台播出,衛生局表示,遠東藍藻酵素於購物台的廣告名稱強調「健康雕SO」,涉及減重效果,利菁在廣告中提及自己一天吃兩包,手臂纖細宛如紙片人;張秀卿代言的喜兒法加速代謝藍藻纖體組是黃馬俐的產品,廣告中以張秀卿減重前後照片,凸顯減重成效,張秀卿也強調服用後一個月瘦十一公斤。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副處長邱怡玲強調,一般食品廣告不得涉及改變人體外觀等誇大不實內容,也不能宣稱醫療效能,若業者認為食品有特殊保健功效,應向衛署申請健康食品認證。邱怡玲說,遠東藍藻酵素已被查處十三件,迄今處業者四十五萬元罰款;喜兒法加速代謝藍藻纖體組查處八件,罰款累計卅五萬元。

購物台稱未誇大療效 業者︰產品有認證

生產遠東藍藻酵素的遠東生技公司表示,產品獲得德國有機認證與美國USDA有機認證,利菁長期食用後,認為對身體確有幫助才願意代言。至於喜兒法加速代謝藍藻纖體組的業者,於記者截稿前尚未回應。

利菁經紀人︰由廠商回應 張秀卿說不知道

momo購物台表示,並未誇大療效,會再研究是否續播;viva購物台則已停播。利菁經紀人吳雅雯說,合約還在,一切統一由廠商回應;張秀卿則推說並沒代言此藍藻瘦身食品,記者進一步詢問,她連說了數次「不知道」,隨即掛掉手機不再接。

公平會則表示,藝人代言廣告,並陳述親身體驗效果,藉其知名度增強消費者信賴,讓消費者產生錯誤認知,公平會若調查屬實將開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指出,廣告誇大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播出,每次處罰金額至少十萬至二十萬,去年處罰總金額就超過六千萬元。對於同一頻道違反相同事件達兩次以上,處罰金額可從每次十萬到一百萬,調升為二十萬至二百萬,達到遏止的效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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