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警察工會稱電擊槍「非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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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江波編譯報導) 在西澳東部的一名土著男子在受電擊槍(taser gun)槍擊遭燒傷後,西澳的警察工會為此進行了強烈的辯護。

據澳廣報導,目前警察內務事務部正在調查這起發生在週一(20日)的事故。據稱,居住在沃波頓鎮(Warburton)的36歲男子米徹爾(Ronald Mitchell)在被電擊槍擊中時,他正拿著一桶燃料和一個打火機威脅警官。米徹爾立即被火焰包圍。他的臉、手臂和胸口受到了三級程度的燒傷。他目前在柏斯市皇家醫院留院,傷勢嚴重。

警察工會主席阿姆斯特朗(Russell Armstrong)說,儘管警察受過使用電擊槍的專門訓練,但是電擊槍的使用最終還得靠警察自己當時的判斷。他說:「電擊槍非常非常地安全。它不會殺死人。唯一可能因此而死亡的人是有病的人、患心臟病的人和使用毒品的人。這是大家早就知道的事實。我們對電擊槍有百分之百的信心。」

阿姆斯特朗說,這次事件的後果非常不幸。但警官在困難的情況下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他說:「使用電擊槍確實有一套標準操作程序 … 對於執行任務的警官,我們給於百分之百的支持,因為對他們來說,面對著的是生或死的情況。」

同時,三名和週一這起事故有關的人將面臨起訴。一位居住沃波頓的18歲女子受兩起「襲擊警員」的起訴;還有兩個分別是12歲和13歲的男孩受到「擁有有害物品」的起訴。

至於是否是打火機還是電擊槍引起了米徹爾的燒傷尚不清楚。但據警方稱,米徹爾很可能在他愈痊後會因該事件受到起訴。

西澳土著法律服務處(the Aboriginal Legal Service)在週二呼籲警方禁止使用電擊槍。該處的執行長埃耿敦(Dennis Eggington)說,越來越多的證據都說明電擊槍的危險性。他說:「我想,目前電擊槍是否是危險的武器的論斷還有待商議。但這種電擊槍的危險性對一些非常脆弱的人群來說更是如此。」

埃耿敦說,該案所涉及的男子有吸汽油癮。對有某些健康問題的土著人是不能使用電擊槍的。他說:「當周圍有易燃品時,使用電擊槍發生了燒傷。這種情況是土著法律服務處非常關注的問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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