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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范許黨籍 民進黨:無重複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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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7日電)民進黨臨時中評會今天決議,開除前農委會主委范振宗、前立委許榮淑黨籍,中評會主委陳金德強調,處理程序完全符合規定,沒有重複裁決,且范振宗宣布退黨不影響除名決定。

范振宗在民進黨臨時中評會中午開會前,上午先行召開記者會宣布即日起退出民進黨,並請臨評會能夠刀下留人,對於許榮淑的黨紀案維持停權3年的決議,不要開除。

民進黨中評會後,主委陳金德、中評委蔡其昌、黃劍輝、顏曉菁、劉曉玫、周萬育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范振宗、許榮淑因違紀出席國共論壇,23日經中評會裁決停權3年後,兩人接受媒體訪問,繼續肯定國共論壇,再次違背黨的決議、傷害民進黨,中評委11人,今天出席6人一致決議,開除兩人黨籍。

陳金德表示,范振宗雖然自行宣布退黨,但他的違紀行為發生時仍具黨員身分,依照黨的相關規定,調查期間不能退黨,范振宗自行宣布退黨,不影響中評會對他的除名決定。

他說,若違紀人認為中評會的處理程序有瑕疵,可依法提出仲裁,但仲裁只能針對程序瑕疵;對於案件實體,中評會的裁決就是最終的裁決,他強調,范許黨紀案的處理,程序完全符合黨的規定。

依據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61條規定,違紀人若有正當理由於調查日無法到場時,可在開會前以書面獲得會議主席的許可。陳金德表示,許榮淑有打電話給他說要去香港,但許榮淑沒說要請假,所以沒有請假不請假的問題。

針對外界質疑范許黨紀案一罪兩罰、重複裁決?陳金德解釋,這是針對兩種行為、兩種處分,范許兩人先是違反黨紀出席國共論壇,中評會決議停權3年,但兩人在裁決出爐後,又繼續肯定國共論壇,再度違反黨的決議,所以決議除名。

對於范振宗質疑民進黨只處理他和許榮淑兩人,卻不處理前花蓮縣黨部主委蘇聰祥出席國共論壇案,是雙重標準;陳金德說,今天臨時中評會的召開是針對范許兩人在中評會裁決後,繼續違反黨的決議、傷害黨的言行進行議處,至於,蘇聰祥案在黨紀管轄權確立後,下次中評會會請蘇聰祥到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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