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漠視人權 新移民有冤無路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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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5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及新移民互助會昨日發佈最新「內地新來港人士在港受歧視情況調查結果」,指出內地來港新移民受歧視情況仍然嚴重,而香港政府最新種族歧視法例未保障新移民,更沒有任何機制處理新移民投訴。同時批評香港政府在《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的報告並未能反映新移民在港受歧視的情況及法律保障需要,要求設立新移民投訴機制及立法保障新移民免受歧視。

現時每年約有5萬新移民來港團聚,新移民一直被社會視為另一組群,他們因新移民身份而飽受歧視。據社區組織協會2009年3月的「新移民婦女的就業情況研究報告」顯示81.6%新移民婦女因新移民身份而較他人工時較長,工資較低,受訪者的月入工資中位數只有5, 000,較本港婦女的8, 000低近30%。

社區組織協會及新移民互助會於2009年7月以隨意抽樣模式,訪問153個新移民家庭,受訪者全是女性,80%來港未滿7年,家庭總收入中位數7,000。調查顯示,80%受訪者指因新移民身份而受到歧視;有81%認為香港人歧視內地來港人士問題嚴重;有84.9%受訪新移民遇到歧視想投訴,但也有15.1%怕麻煩,不想投訴。調查又顯示,97.4%受訪新移民認為,政府應設立專責小組處理新移民受歧視的投訴。97.4%認為政府應制定法例保障新移民免受歧視。

違反聯合國裁決及指引

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在2005年審議結論中強烈批評香港特區政府漠視內地新來港人士基於其原居地的原因而在法律上和事實上普遍受到歧視的問題,強烈敦促特區政府把內地新來港人士納入新法例的保障範圍,以遏止由於新移民基於其原居地的理由而普遍遭受歧視的情況。

兩會強烈要求立法會促使民政局應擴闊種族歧視定義,將新移民因「基於原居地的理由」而受歧視納入「禁止種族歧視條例」的處理範圍,為新移民提供法律保障。或立即制定禁止歧視新移民法例。立即設立處理新移民被歧視的機關。取消在政治、房屋及福利各方面對新移民居港年期要求的限制。

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委員會將在8月7日及10日在瑞士審議中國及香港報告,兩會將派員出席反映問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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