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討好中共
(大紀元記者紹燕綜合報道) 下面是按照時間順序回顧2006年法輪功專題十大新聞。
在大紀元網上,筆者看到李光耀一再迫害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的醜事,鬧得國際上熱哄哄的。今年五月份,新加坡媒體報導李光耀邀請前中共「610辦公室」殺害法輪功學員的頭目李嵐清來新,並在七月六日獲頒一項榮譽頭銜的消息後,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為了新加坡的美好及在國際上的威望,覺得不能頒獎給一個逍遙法外的殺人犯。所以,新加坡法輪功學員曉以大義寫信告誡李光耀。但李光耀一意孤行,並...
2006年7月28日新加坡法庭上爆出冷門,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中國大陸說法叫國家第一把手)被要求傳召上庭供證,因為他被“無准證集會”案件當事人之一王宇一博士以事實為據,指涉嫌為本案及相關案件的立案和行案的幕後人。
十二月十四日,印尼非政府組織「全球人權努力」(GHURE)主席Henny Sundari就「七二零誣告案」致函新加坡駐印尼大使,認為新加坡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明顯違反人權。全文如下:
繼12月8日的審前會議之後,新加坡初級法庭12月15日再次召開審前會議,為起訴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安排審訊日程。法官 May Mesenas女士改變了上次的決定,將2005年10月23日的案件的審訊提前至明年的1月22日,當事人對此沒有爭議。但當法官堅持在最小的第35庭審訊這個6人案時,她的決定遭到當事學員的集體抵制。
新加坡在紐約駐聯合國代表團,12月15日下午已過中午兩點休息時間,拒絕開門接受法輪功學員王文怡與中國民主黨世界同盟30幾位成員,為呼籲新加坡政府勿做中共在海外迫害法輪功打手的陳情信。
編者注:下文由新加坡法輪功學員黃才華自述,李真整理。11 月 30 日,由於法庭庭審嚴重不公,而法官只給了不足一天的時間準備結案陳詞,在法庭上我沒有提交結案陳詞,而法官就判我自動放棄辯護機會,草草地了結了「720中領館抗議案」,並判我「騷擾」罪名成立,交罰款1500新元。我拒絕繳罰款,他們强行將我投入新加坡樟宜女子監獄非法關押15天,在法庭審訊與監獄非法關押...
〔國際特赦組織〕今天批評新加坡限制言論自由。
(大紀元記者辛慧新加坡報導)12月14日,新加坡「騷擾案」的另一當事人黃才華於上午9點半左右走出被關押15天的樟宜女子監獄。就不公平的判決,黃才華已經在監獄裡提出上訴,上訴包括兩個內容,一是不服有罪判決,一是量刑不公。
2006年12月7日,來自澳洲悉尼和堪培拉等地的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駐澳洲大使館前舉行集會和新聞發佈會,抗議新加坡當局為討好中共,故意錯判兩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有罪。他們強烈要求新加坡當局糾正這種侵犯人權的行為,還兩名法輪功學員清白。
據明慧網12月11日消息,就新加坡2名法輪功學員被故意錯判入獄一事,西班牙法輪功學員致信新加坡政府。公開信全文如下:
(大紀元記者李新新加坡採訪報導)12月9日上午,在新加坡監獄被關押10天的法輪功學員余文忠被釋放。當晚,余文忠在新聞發佈會上敘述了他在監獄裡被區別對待的經歷與感受。他呼籲新加坡當局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釋放另一在押的法輪功學員黃才華,還法輪功清白。
駐紐約地區部份法輪功學員﹑民主人士﹑維權人士和關心高智晟律師命運的民眾﹐將於15日(週五)中午十二點在紐約聯合國正門前廣場﹐舉行集會 ﹐強烈譴責中共當局對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進行非法逮捕和秘密審判﹐呼籲國際社會關注高智晟律師及其家人的遭遇﹐譴責中共對人權的粗暴踐踏。同時抗議新加坡政府在中共脅迫下﹐無視迫害事實﹐無視本國憲法﹐違反國際公約﹐迫害﹑非法起訴﹑審判﹑...
日前針對兩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和余文忠被當局非法起訴,並被野蠻關押,法輪功人權向聯合國提交了一份人權報告。報告中揭露了新加坡政府長期以來對廣大的新加坡民眾基本人權的踐踏,讓國際社會對新加坡政府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大紀元記者李新新加坡採訪報導)12月9日上午,在新加坡監獄被關押10天的法輪功學員余文忠被釋放。當晚,余文忠在新聞發佈會上敘述了他在監獄裡被區別對待的經歷與感受。他呼籲新加坡當局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釋放另一在押的法輪功學員黃才華,還法輪功清白。會後,余文忠接受了大紀元記者的專訪。
(比利時大紀元記者李孜報導)參加由歐洲自由民主黨團聯盟主辦的《歐洲模式的民主促進》大會和《跨國激進黨特別理事大會》的來自世界各地的一些人士在歐洲議會聯合簽署十二月七日的聲明,強烈譴責新加坡政府判處新加坡民主黨秘書長徐順全博士(Chee Soon Juan)入獄五個月。
(希望之聲記者辛慧新加坡報導)12月9日,新加坡法輪功學員余文中於上午10點鐘左右走出被關押10天的女皇鎮監獄,離規定的釋放時間提前了1個多小時。他在監獄中絕食1天,目的是抗議新加坡政府對他的無理關押。
(大紀元記者辛慧新加坡報導)12月9日,新加坡法輪功學員余文中於上午10點鐘左右走出被關押10天的女皇鎮監獄,離規定的釋放時間提前了1個多小時。他在監獄中絕食1天,目的是抗議新加坡政府對他的無理關押。
】(大紀元記者如疆新加坡報道)新加坡初級法庭在11月30日對 「7.20領館抗議案」匆忙下判後,昨天召開審前會議為其他幾個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的審訊確認時間。法官表示,控方還在考慮增加新的控狀。法輪功學員認為這是威脅,但都表現平靜。
新加坡初級法庭法官拒絕法輪功學員提供的所有呈堂證據,11月30日作出判決,宣佈兩名法輪功抗議者的「騷擾」罪名成立。法輪功學員拒絕接受判決結果和繳納罰款,表示要上訴高院,而法官卻一反法律常規,先將兩人送入監獄分別服刑15天和10天。
編者註: 莎麗是新加坡法輪功學員中領館前抗議案的兩名當事人之一余文忠的妻子。7月20日,黃才華和余文忠在中共駐新加坡大使館前展示「7。20絕食抗議中共滅絕人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橫幅被警方以「可能造成騷擾」控上法庭。11月30日,新加坡初級法庭判騷擾罪名成立。兩人因抗議庭審嚴重不公而拒付罰款,11月30日晚被直接送往監獄分別服刑15天和10天。
首先,當事人是在自己國家的大使館外,向自己的政府進行嚴重的抗議;這本身就是一個莊嚴的、捍衛自己和友人、同胞的人權的行動。行動的性質是無可指責的;他(她)們抗議中共政權剝奪法輪功的信仰,抗議當局非法使用酷刑,更抗議中共法西斯出於謀取暴利的目的,而非人道地強行非法盜劫法輪功信眾的活體器官,並焚屍滅跡,消毀罪證!他(她)們也不僅僅是為了抗議,更是向所在國的人民控訴...
11月30日,新加坡法庭判決兩名法輪功學員中領館前抗議案騷擾罪名成立,當事人黃才華和余文忠因抗議庭審嚴重不公而拒付罰款,11月30日晚兩人被直接送往監獄分別服刑15天及10天。余文忠的妻子在隔天去女皇鎮監獄探望時,得知余文忠的食物與其他犯人不同,他的飯盒上有數字標記。余的妻子在無法得到監獄方面的明確答覆後,極度擔心先生的身體狀況,急急向律師求助。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新加坡繼續審理「法輪功學員中領館前抗議案」,法官於三十日判罪名成立,兩名被告學員黃才華、余文忠分別被罰款一千與一千伍百元新幣,如拒絕付罰款就分別要坐牢十天與十五天。黃、余兩人認為審判過程嚴重不公,所有提交的辯方證據和四名辯方證人均被拒絕,當場提出要上訴,但法官裁定先執行判決之後才准上訴。目前,黃才華、余文忠各被送往樟宜女子監獄與女皇鎮...
新加坡當局日前對兩名向中共使館和平抗議的法輪功學員判罪並投入監獄的事件,不但引起世界各國法輪功學員的強烈抗議,也觸動了國際社會人權界人士的神經。一直關注新加坡人權的香港立法會議員兼人權律師何俊仁對有關事件表示「非常遺憾」。他說,此案再次顯示新加坡政府配合中共,濫用法律打壓人權,更見該國人權狀況惡劣。他呼籲國際社會一同譴責新加坡政府。
利益與原則之間的選擇,是人類永恆的話題。前任黨魁江澤民在法輪功問題上的政治賭徒節節失利,正陷入垂簾聽政未遂、權力在急速萎縮的窘境。正在新加坡垂簾聽政的李光耀,似乎還沒有意識到選擇為權利無原則的放棄道德底線的治國態度,正是將自己和國家帶向厄運和毀滅的不歸路。
新加坡政府誣告法輪功學員的「7:20誣告案」,11月28日至30日的最後一輪審訊是在被告沒有代表律師的情況下進行的。兩名當事人學員余文忠和黃才華,一是工程師,一是家庭主婦,平時都不善言辭。但他們在法庭上提出的很多問題,使訓練有素的法官(西瓦.尚木根)、主控官(夏鴻俊)無言以對,只能頻頻使用「與本案無關」的標準回應,或乾脆裝聾作啞。
新加坡法庭在2天半內匆匆結束法輪功學員中領館前抗議案的審判後,兩名被告黃才華和余文忠因抗議庭審嚴重不公而拒絕付罰款,11月30日被直接送往監獄。余文忠的家屬在隔天去監獄探望時,被告知余文忠的食物與其他犯人不同,他的飯盒上有數字標記。而同時在獄中的新加坡反對黨領袖徐順全也曾向家人抱怨,食物有問題,吃了後感到眩暈噁心。家屬因此非常擔心。
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在當地中領館前抗議案於11月30日下午結束。初級法庭法官拒絕所有辨方的呈堂證據,判兩名學員罪名成立。它們分別被罰款1千與1千5百新元。兩名學員認為審判過程嚴重不公,拒絕接受,進而要求上訴高庭。但法官不允許他們在上訴期間被保釋,兩人因此被迫送往監獄服刑。
新加坡法庭在2天半內匆匆結束法輪功學員中領館前抗議案的審判後,兩名被告黃才華和余文忠因抗議庭審嚴重不公而拒絕付罰款,11月30日被直接送往監獄。余文忠的家屬在隔天去監獄探望時,被告知余文忠的食物與其他犯人不同,他的飯盒上有數字標記。而同時在獄中的新加坡反對黨領袖徐順全也曾向家人抱怨,食物有問題,吃了後感到眩暈噁心。家屬因此非常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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