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自由度 香港现危机

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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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7日电】香港信报2月6日评论文章:在没有更好的选择之下,“一国两制”不?偕靋轻鉽鸮釭懋|制度的较好构想。但香港原来的法治、自由制度是否可以五十年不变,港人对“一国两制”有无信心,仍有待时间的考验。近期陈方安生的辞职,关于法轮功的言论却使人有自由度被压缩的焦虑,兴起对香港自由危机的忧虑意识。

在香港传统主派、新左派中,有人声言寻求人大的支持取缔香港的法轮功也有人说,法轮功的活动涉及“中央事务”,言下之意是在这方面中央有权干预香港特区政府。特区政府一官员则说,法轮功的活动“对准中央”。这三种观点恐会削弱人们判“一国两制”的信心。

●不能剥夺港司法权

关于香港法轮功的活动,原是茶杯里的小风波,把它无限上纲到政治层面,加上特定的政治标签,只能使人怀疑宗教信仰自由受到政治的压力,有损香港的国际形象。

对香港居民参加法轮功的活动,应严守政治与法律的分际,北京对法轮功的政治裁判是就它在中国大陆的活动而言港府对待本地居民参加宗教活动,则应依香港的法律行事。即使法轮功像北京官方说的罪恶滔天,香港居民参加法轮功的活动,如果只是宗教修练、聚会或已办理申请的请愿,没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港府应让他们享有信教信仰的自由。这种依法行政、依法司法,虽与北京的政治裁判不一致,但港府不应受到政治压力而放弃维持宗教信仰的自由、放弃香港独立的司法管辖权。

香港居民参加法轮功的活动.如有违背法律的行为港府大可依法采取行动。香港居民参加本地宗教活动是否合法或非法,其司法管辖权在香港,而不在中国大陆,北京不应也不能以政治压力剥夺香港独立司法的管辖权,或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这是实施“一国两制”的一大前提。

前面说过香港法轮功的活动只是茶杯里的小风波,北京应信赖特区政府能依法行事。提请人大或国务院“过问”而迫使港府取缔法轮功,是对港府的不信任,更动摇香港的法治体干。

把香港法轮功的活动上纲到“中央事务”是万万不可。此例一开,香港还有什么事不可以上网到“中央事务”而提请中央干预。

按基本法的规定,只有国防和外交是“中央负责”的范围,“一国两制”政策的主导者邓小平及执行者朱熔基、钱其琛等都曾表示不干预香港内部事务。香港居民参加法轮功的活动,是否违反社团注册法,是否触犯刑事法是在香港的司法范围之内.绝不能因为他们的示威是抗议中央政府就说成是中央应插手的“中央事务”。如按这种逻辑,香港传媒、政经评论者批评北京的政策或议论某一比.一领导人,也可以上网到“中央事务”,并成为中央插手的籍口,香港还能有什么新闻、言论、出版自由?

香港某官员说,香港法轮功的人“对准中央”,所谓对准中央,是指示威抗议的行动,还是另有所指,不得而知。不过,去中联办示威请愿的不只是法轮功信徒,还有其他群体,只要他们的示威是合法行为,应享有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权利。和平表达意见不应视为对抗中央政府甚至是“颠覆”。

政府官员对于宗教界人士的活动.应以香港法律去界定,而不适宜使用泛政治化的术语。港府施政的原则应保持依法行政、公务员政治中立,这也是“一国两制”的大前提。有这个前提,居民才有可能对“一国两制”产生信心。

邓小平在八四年时说“我们对香港的政策五十年不变,我们说这个话是算数的。”后来他又说“五十年只是一个形象的讲法,五十年后也不会变。前五十年是不能变,五十年之后不需要变……这不是信口开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页二六七)从他对“一国两制”的诠释可知,他和叶剑英、廖承志等拟定的香港政策取向,是比较宽松的。不过,政策的执行总会有一些障碍,其中极左言论影响了宽松氛围的营造;不断提请中央于预香港内部事务的声音,使香港的政治生态起于紧张,难免使人有自由度被压缩的失落感。

●干预特区必失信于国际

香港法轮功的活动引起争论,原不足为奇。所幸的是北京高层人士并没有表态支持极左言论,也没有明说或暗示要干预特区政府处理法轮功的活动。朱错基、钱其琛都是老练的政治家,应有长远的政治眼光看待一时发生的小事,不致于因小失大,如北京常用的术语那样“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北京如果为了法轮功的小事而出面干预香港特区政府,无疑是不尊重香港的行政自治权,也侵害了香港的独立司法管辖权。信赖特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司法,才是上上之策。这如同香港发生小规模的示威暴力事件,警方大有能力平息局面.不需要驻军插手,提请中央派驻军上街,反而把小事化大,使香港人脆弱的信心崩溃。

“一国两制”原有“忍”的内涵,如邓小平所说“一九九七年后香港有人骂中国共产党,骂中国我们还是允许他骂。”(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页二二二)容忍中国大陆不能发生而不违反香港法律的事,就是“一国两制”的宽容性。北京讨厌法轮功堂三是一回事,香港居民在香港参加法轮功活动是另一回事,只要宗教活动不违法就应宽容.

<<论语>>曰“小不忍则乱大谋”,康熙帝说,“一事不谨,则贻四海之忧。”为了法轮功的小事而干预香港特区政府的行政自治权.必然失信于香港人,失信于国际社会。“五十年不变”是庄严的承诺,这承诺的后面又有为台湾“示范”之想,北京领寻层能不以宏观的视野权衡利弊和得失而行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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