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揭露河南“讨债公司”的生生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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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0日讯】河南省南乐县一伙人以“讨债公司”的名义,在短短几年间,横扫全国7省2市,疯狂绑架人质17起,非法拘禁他人9起,敲诈勒索他人钱物达36万元。

  今年3月16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庭审后作出判决:主犯桑俊生、
杨保良、付春来、张进岭犯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14年、11年。

  令人奇怪的是,当地陆续又有类似的“讨债公司”浮出,还有人替“讨债公司”惋惜,甚至叫冤。

  “讨债公司”国家已明令禁止,何以在南乐县声名显赫,生意兴隆?记者前往调查。        

  老张的历险

  1999年3月21日上午,山西太原。67岁的退休干部张锡铜在家中和老伴看电视。河南南乐县人李庆军拎着水果带着两个陌生人来访。老张认识李,李是他女婿业务上的朋友,还在老张家吃过饭。

  寒喧后李庆军对老张说,他拉面来到太原,在路上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被碰的人想敲诈他,所以他想找老张帮忙。老张信以为真,便和三人一起下了楼。路边停着一辆红色的桑塔纳。

  “车牌是河南的”,老张事后回忆说。

  老张刚靠近那辆车,一下子就被李庆军带来的两个陌生人抓住手腕,粗暴地塞进了车里。红色桑塔纳开始狂奔。

  “绑票!”被捂住嘴巴的老张脑里闪过一个念头。一个陌生人威胁说:“想活就别反抗。”

  李庆军说话了:“你女婿王玉生欠我面粉款,把你绑走就是要让他还钱。”有人往张的嘴里灌药,他昏昏睡去。

  醒来时老张被告知已经被关押在河南。这伙人逼着他往女婿家里打电话,只让他说一句话———“快把钱给人家”。

  老张开始过“人质”的生活————平时把门从外面锁住,吃饭有人送,大小便在屋里。那个叫“三儿”的年轻人老拿杀猪刀在他面前晃,说不老实就捅人。

  3月27日晚上,这伙人通知老张可以走了,但仍用衣服蒙住头,押上了摩托车,开到一条大堤上。张见到了他的女儿和女婿王玉生,他还看见那伙人在数钱。

  回到太原,老张就撑不住了,在医院住了两个月。

  经南乐警方事后调查,梁村乡村民李庆军与王玉生有债务纠纷,王欠李3万多元面粉款。桑俊生得知此信息后,主动上门要求“帮忙”。

  这只是桑俊生的“讨债公司”很平常的一次交易。

  桑俊生的“发家”史

  桑原来是地道的农民。

  1985年某月的一天,桑去北京卖面粉,卖了两车,但打的是欠条。此后桑俊生多次要账,未果。一气之下,桑约同村人上北京把欠其面粉款的北京人赵某绑回南乐。1万元债款很快拿到手。

  桑也因此付出代价:拘留,罚款1000元。但桑总结说:“效果还是很好的。”

  桑俊生以“讨债”为业是10年后。1994年5月1日,在一个酒馆里,桑俊生把组建“讨债公司”的想法向朋友付春来、杨保良、张进岭和盘托出时,三人大喜,眉飞色舞。没多久“讨债公司”就隆重开张,鼎盛时达38人。

  1998年前后是桑俊生最得意的日子。“讨债公司”的声势浩大:几十人穿着统一的黄色马夹,上面印有白色的“讨债”二字,手持绘有白色“讨债”二字的红色三角旗,敲锣打鼓,大声吆喝着讨债上门,气势汹汹。

  随着“事业”发展,他们的讨债工具也升级至钢珠枪、单管猎枪、电警棍、麻醉药等。

  因桑讨债有术,竟也震动一方,当地人认为桑俊生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找到了在南乐县最便捷的发财之道:南乐地处冀、鲁、豫三省交界的“三角”地区,经济上不富裕,但商业交易很频繁,债务纠纷屡见不鲜,成为地方上的“一大难”。“讨债公司”刚好解决这样的“难题”,桑俊生是此行中的老大,自然威风非凡。

  “我很委屈”

  直到记者前往濮阳市看守所采访桑俊生时,他仍固执地认为他所做的事(讨债)是“合情合理不合法”。

  桑说自己很委屈:“老百姓欢迎我去讨债。很多债主通过正当途径讨不到钱才找我,他们大多已经对法律和政府失去信心。”

  当记者问他“绑架和拘禁”是否也“合法合情合理”时,桑才承认“走到这一步,是自己不懂法”。但他冒出一句“如果当年工商局能把公司批下来就好了”。

  原来桑俊生一直有个固执的想法———让他以绑架为主要手段的“讨债公司”合法化。他有一天跑到南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为他的公司申请注册,当然被拒绝。不甘心的桑甚至就“讨债公司”能否注册咨询过有关司法部门。

  但濮阳一位政法干部竟然说:“如果工商局当时批准了桑俊生的注册,规范其经营,没准是件好事。”

  债主们的想法

  在南乐县,记者发现桑俊生居然享有挺高的“声誉”,尤其在债主们的眼里。

  当地一位找桑俊生帮过忙的债主说:“原因很简单,因为有的债务纠纷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了,向上反映,没人管;到法院起诉,要么是拖成陈年旧债,不受理;或者判决下来,却执行不了。”

  他说,既然“公了”不行,只得寻求“私了”。找桑俊生这样的“讨债公司”比较简单有效。

  “你以为我们愿意这样吗?”另一个债主说,“为了尽快拿到债款,我们不得不‘出血’,有时佣金占债务的一半。”

  私人企业主杨周振当着检察官的面对记者说:“(请‘讨债公司’帮忙)明知违法也要去,钱不讨回来,心里有气,堵得慌。”桑俊生曾为杨讨回10万元,提走2· 5万。

  “说句歪话,有人说桑俊生进去了,南乐县有损失,很多债讨不回来了”,杨的话里竟带惋惜之情。

  当然另一大帮人时刻憎恨并提防桑俊生这样的公司,他们还欠着别人的钱,得时时刻刻担心家人和自己的安全。

  张锡铜和韩瑞强的家人们至今想起被绑架的情景还打哆嗦。

  “讨债公司”的生存土壤

  当地一位知情人说,“讨债”在南乐县已经成了一种职业,不少人趋之若,“讨债公司”的市场大了去了”。

  “没有那些‘讨债公司’也不好,”现任南乐县第二造纸厂老总的王进府说,“他们现在已经成了一种需要。我们厂的情况就是这样。”

  这个厂子在面临倒闭的关头刚进行改制,别的企业欠了这个厂子700多万元,通过种种正面的途径就是要不回来。

  “可惜啊,如果让桑俊生帮我们要回哪怕500万的话,厂子早活过来了,能救多少下岗工人的命?”

  南乐县肉联厂副厂长杨德朋无奈地说,他那100多号人的厂子就是被各种要不回的欠债拖垮的。

  杨掰着手指告诉记者:“哈尔滨欠30多万,信阳7万多,大连9万,南昌10多万……现在都没希望了。找公安,说不在管辖地,管不了;找法院,立案费、律师费、交通费、执行费一大堆,不知要花多少钱多少时间,只好找‘讨债公司’。咱要的是钱,没想过要违法。”

  有了那么大的“市场”,更多的“讨债公司”在或明或暗地活动着。单在南乐县检察院,就有另两起以“讨债公司”为名的绑架案处在公诉阶段。

  其中一起已决定不起诉。这是南乐近邻清丰县的一个自称“要账小组”的团伙,共4人。

  另一起是李运良、吴占州、程中林讨债团伙绑架案。该团伙已经被认定犯罪十余起。

  检察院未透露案子的细节。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讨债团伙“讨债”方式、动机与桑俊生的“讨债公司”如出一辙。

  当地人也说不清在南乐县到底有多少桑俊生这样的“讨债公司”,但他们相信只要有那么一大批债主四处找人“干活”,这样的“讨债公司”就没法绝迹,“死了一个,冒出更多”。

  记者手记:信用制度的建立

  欠债还钱,这是天理。桑俊生的话没错。但欠了债要不回来怎么办,?

  “缺乏有效的解决途径”,濮阳法院一位法官照实说,“执行难不单纯是法院单方面的事,不排除有主观上的不努力,大多还是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再有就是债务人藏匿财产,根本无法执行。”

  当然还有找上级部门、托情等种种“正当”的渠道。问题是所有大路都堵住了怎么办?“讨债公司”应运而生,它用的是最原始的办法———暴力。

  但雇人讨债,施以绑架、拘禁之术,毕竟法理难容。于是一些南乐人就陷入两难:合法的债权用正常的手段难以得到保护,你用“有效”的方法达到目的了,又触犯法律了

  专家认为,其实“讨债公司”是“机制失效”诞下的怪胎————由于正常机构的功能不能完全起作用,欠债不还通过法律解决不了。严重的话,会导致黑社会组织介入,成为滋生“黑色经济”的温床。

  简而言之,大路不通就只好走小路。

  但老走小路总不是办法,在客观上,“讨债公司”不会产生任何社会效益,其行为只会构成对社会基本秩序的破坏,终将要消亡的。

  令人担懮的是,目前社会上频繁发生、多如牛毛的债务纠纷不仅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还为地方治安和社会稳定埋下隐患。要从根本上解决,除了进一步拓宽解决债务纠纷的正常渠道外,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已经刻不容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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