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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糖浆警语标示 台卫署将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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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丽婷台北28日电)消基会公布市售感冒糖浆有9成警语标示在内盒,卫生署今天表示,将重新评估感冒糖浆标示。另外,药品仿单 (说明书)内容若印制在内盒,应附单张仿单,否则可罚3万到15万元。

消基会针对市面10种感冒糖浆抽检,发现有9成药品警语标示印制在内盒,民众无法清楚看见,要求主管机关应加强规范与稽核。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药品组课长戴雪咏受访表示,为让市售综合感冒剂说明书标示更加完整,未来将委托专业团体,搜集研议目前欧、美、日等先进国家规定,重新评估市售综合感冒剂标示,保障消费者安全。

戴雪咏指出,因药品外盒包装体积及版面有限,无法完整呈现,依照现行药事法规定,厂商可视情况选择于药品标签、仿单或外盒中写明。

针对厂商印制在内盒的部分,戴雪咏表示,卫生署在96年1月16日已发函药业公会,若药品警语等内容只印制在内盒,必须另外补上单张仿单,否则依药事法可罚新台币3万元到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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