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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院纠正“一品苑” 北市府暂停核发使用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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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邹玉琴综合报导)据新闻报导,位在台北市博爱路和爱国西路口的豪宅“元大一品苑”,因影响维安,且台北市政府疑似给建商不当停车奖励补助案,监察院6日下午通过纠正案。“元大一品苑”因有多位名人(如中钢林文渊、周杰伦和吴淑珍等)购买使本案备受瞩目。

监委马以工、陈永祥和林钜锒痛批市府“麻木不仁”,在都审会反对的情况下,仍让奖停案过关,使建商多五、六亿元收入。 在维安部分,监委认为除市府外,国防部、国家安全局和总统府,对周边建筑缺乏注意,亦应改善。

*市府表示:

一、本案基地位置位于爱国西路、博爱路口西南角,非属本市应送都市设计审议地区,惟考量对本市都市景观之影响,且其座落地点邻近总统官邸,故本局引用“台北市都市设计及土地使用开发许可审议委员会设置办法”第三条第十九款:“其他经本府认为建筑申请案有重大妨碍公共安全、卫生、安宁、景观或纪念性及艺术价值建筑物之保存维护或公共利益之虞者。”之规定,经签奉市府核定,本案应办理都市设计审议。

二、本案开发基地面积为3,040平方公尺,因申请停车奖励(奖励车位为123辆),使建筑物楼层数达23层(高度79.8公尺),案经提95年2月23日本市都市设计及土地使用开发许可审议委员会第162次委员会审议,并邀请总统府、国防部、及国家安全局与会,惟会议是日仅总统府及国家安全局代表出席,该2单位发言内容略以:“考量总统官邸安全,建议建筑物临博爱路侧第15层楼以上之立面窗户以密闭式方式设计”;另委员会考量本案申请停奖后将引入外来车辆及人员进出,故除要求本案就停奖车位与住户车位须区隔设置外,并要求申请单位应加强人员进出之管制。有关上述总统府及国家安全局代表发言内容业纳入委员会决议,并要求申请单位遵照办理。

三、本案会议纪录业除函送申请及设计单位外,并函送总统府、国防部、及国家安全局知悉,惟后续本局并无接获该单位来函修正意见。

四、案经申请单位依委员会决议及总统府及国家安全局代表发言内容修正后,于95年9月21日经本府核备,续向本市建筑管理处依建照申请程序取得95建字第689号建造执照,其过程均依规定办理。

*元大表示:

元大建设总经理黄仁勇表示,“一品苑”建案是完全依法提出申请,停车奖励所有申请程序不但合法,过程也可供检验,因为遭到监察院纠正,台北市政府打算暂停核发元大“一品苑”的使用执照,这关系到元大和购屋人的权益,因此会先和北市府沟通,如果最终还是无法取得使用执照,元大将不排除循求行政救济管道处理。

此外,对于监察院在纠正案中提到,当时在都市设计审议委员会中,交通局、停车管理处等单位认为“一品苑”的停奖申请不合理或表示不支持等谈话内容,元大认为,所谓申请不合理或不支持等谈话内容,这些都是各单位在会议中提出的个别意见讨论,绝对不是会议决议的结果,监察院恐怕有失察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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