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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容客运擅改道 台高公局遭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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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3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日统客运屡次擅自改道、行驶非营运路线,但交通部国道高速公路局、公路总局一再姑息,没有依规定停止日统客运免征ETC通行费优惠,今天遭监察院纠正。

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陈永祥提案、纠正高公局及公路总局。陈永祥说,高速公路民国95年实施电子收费(ETC )后,客运业者行使核准营运路线,可以洽装免征收通行费车辆专用车内设备单元(OBU),除了支付每车每次新台币3.4元的申装手续费和委办服务费外,其余免征通行费。

陈永祥指出,日统公司车辆从95年4月2日起,多次违规行驶非营运路线,高公局要求日统说明,日统声称是车辆进厂维修误走ETC车道,高公局原本打算停止日统“三条崙-斗南-台北”路线免征通行费优惠1个月,在这段停止优惠期间,日统需额外缴纳通行费20余万元,而且如果再违规行驶ETC车道,还可能被裁罚、吊照。

陈永祥说,日统透过民进党立委郭玟成办公室林姓助理转交函文给高公局,重申是车辆维修误走ETC车道,不是故意违规,希望不要取消优惠;高公局业务组签办时认为,基于公平原则,还是应该停止路线通行费优惠1个月;不过,当时担任高公局长的杨锡安核批“如非明知又故意违规移用或冒用,宜从宽处理”,最后高公局决定从宽处理,只要求日统补缴通行费100元,并恢复免征通行费优惠。

陈永祥表示,日统客运食髓知味、恶习未改,96年2月到97年2月间,又陆续发生21笔违规行驶非核准营运路线情事,日统收到高公局函查公文后,又循例函附汽车厂维修工单及证明书,透过郭玟成办公室廖姓助理盖用“立法委员郭玟成”章后转交高公局,高公局竟全数照准,只有要求补缴通行费或督饬改善方式处理,而且都没有通知公路总局查处。

陈永祥认为,高公局逾越法定裁量范围,屡次纵容日统客运以补缴通行费结案,相较于其他同样被查获违规而被停止免征通行费的业者,显然有差别待遇;另外,高公局及公路总局接获国道客运业者违规情资,却从未尽责搜证稽查,导致日统客运屡次伪造修车文件,规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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