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贿选
【大纪元10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倪国炎金门18日电)金门县金城镇民代表李国泰竞选期间所涉贿选案,金门地方法院今天判决当选无效。全案还可上诉。
金门地院民事判决指出,李国泰为金门县金城镇第10届镇民代表当选人,竞选期间为求顺利当选,今年4月间交付郑姓民众新台币3万元,以1票3000元代价帮忙买票。
郑姓民众收款后,请李姓友人以1票3000元代价转交家中具有投票权的人,约其支持李国泰,先后交付9000元。
全案是在检警侦办李姓民众另涉嫌诈欺案件中,监听与家人谈话,意外获得贿选案线索,进而由金门地检署检察官侦办,对李国泰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金门地院表示,证人郑姓、李姓民众的贿选行为,系经李国泰同意或授意下所为,因此,金门地检署检察官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请求宣告李国泰当选无效,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