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串谋诈骗收地赔偿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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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02日讯】(大纪元综合报道)一名律师被控串同两名丁屋发展商,在新界大埔一项为渠务改善工程中的收地赔偿中,串谋诈骗政府330多万元,昨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监3年至4年。

其中2名被告为56岁的严东海与61岁的李云晃,同为丁屋发展商东荣实业有限公司前董事兼股东,各被判入狱3年。另一被告刘锦莹,38岁,是刘锦莹律师行的前律师,则被判入狱4年。

法官判刑时斥责被告刘锦莹利用律师身份及法律知识,诈骗政府赔偿,更指若事件无被告参与,犯案计划根本不会成事,被告滥用其专业身份,串谋诈骗政府的收地赔偿,违反律师诚信,必须判处入狱。

案情指,东荣于94年至95年期间,在大埔泰亨村购入两幅相连土地,并其后将有关土地分割为19幅细地,以兴建17间丁屋,并于95年尾将地皮业权转让予17名称为“男丁”的原居民。地政总署于00年接获村民反对,暂停处理上述兴建申请。

东荣于01年6月被法庭颁令清盘,但19幅土地的业权仍然以该17名“男丁”的名字注册。到04年,政府收地进行渠务工程,被告严东海及李云晃知悉有关发展项目后,决定将属于东荣债权人的19幅土地的登记业权,由该等“男丁”转让予一间新公司,以收取政府的现金赔偿。

刘锦莹律师根据与严及李二人达成的协议,于06年8月安排成立中国集团环球有限公司。06年9月至07年3月期间,严更成功安排其中12名“男丁”在刘的律师行签署文件,以3万元至7万元不等的价钱,转让19幅土地中的其中12幅的业权予中国环球公司。该公司之后向大埔地政处讹称持有该12幅丁地,结果骗得3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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