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成药注册条例周五生效

人气 2
标签:

【大纪元2010年1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香港报道)香港规管中成药注册的条例星期五起正式生效,所有中成药必须注册才可出售。在新例下管有、出售或进口未经注册药物,最高可判监2年及罚款10万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昨日提醒市民,由外地购入中成药时要小心。有议员及业界人士批评政府通知业界时间仓促,部署欠妥。

中成药条例12月3日正式生效,截至上月,申请注册的中成药超过1万6千种,但成功注册的仅有约1万1千种,只占已递交申请书的药物总数三分之二,其余5,400宗申请因未能提交足够的化验报告资料等而被拒绝申请,在香港禁售。条例生效后,中成药必须注册,除根据条例规定之外,任何人不得销售、进口或管有任何并无根据的中成药,连市民去旅行购买中成药自用,都可能触犯法例。

市民管有可能违法

周一岳昨日就提醒市民,市民携带中成药返港时要小心,海关同卫生署会按个别情况处理,了解是自用还是转售。他又指法例生效后,政府会在零售层面加强巡查。

有立法会议员担心法例中管有药物的定义模糊,担心市民会误堕法网。街工议员梁耀忠昨日在电台节目中说,未注册管有都犯法,无论有无开封都有问题。“最大问题是‘管有’这个字没有清晰界定怎样是管有,有个含义是自用没有问题,自用告不告你由律政署最后决定。”

议员批通知业界仓促

梁耀忠又批评当局通知业界时间仓促。他说,立法会在7月12日讨论该条例,当时多位议员表示应咨询业界,但政府一直未做,到11月17日才发信给业界,时间仓促。他认为,业界亦不反对规管,但现在还有好几千种中成药正等政府检验。另外,监管中成药说明书及包装标签的相关条例,要到2011年12月1日才正式生效,所以现在的中成药非一定要写明是否注册,市民很难分辨。他认为政府的部署不够好。

卫生署了解市面上的中成药数量主要看业界递交的申请,否则种类无从估计。卫生署助理署长林文健说,产品有西药产品、健康产品及中成药,是否中成药须符合卫生署的定义来界定是否注册。

林文健又说,根据中医药条例,在04年已开始向中药商发牌,中成药的制造商及批发商入口都须领牌,入口方面如未注册的不可进货香港。并且,无论市场中成药占的比例多大,未申请注册的不可售卖。

中医师权益总工会的余国伟医师昨日则在电台表示,估计中成药种类过万。他说,中成药条例生效与注册制度混乱及缓慢。认为卫生署通知业界及市民时间仓促,“市民每一个家里都有中成药,署长昨日叫市民扔掉中成药,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相关新闻
港记协音乐会突改网上举行 陈朗昇:不想浪费大家努力
香港环保署指外卖寿司可用胶盒
香港城巴获批引入20名外劳
人权报告:中共及港府持续镇压异见声音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