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8日报导】(中央社台北8日电)英国警方昨晚将维基解密网站(WikiLeaks)创办人亚桑杰(Julian Assange)逮捕,经庭讯后,由伦敦1名法官裁定还押,不得交保,以待稍后依强暴罪名,将他引渡至瑞典接受法律问断。
英国“每日邮报”(Daily Mail)今天报导,亚桑杰8月间涉嫌在瑞典犯下罪行,由于瑞典当局对他发出了欧盟逮捕令(European Arrest Warrant),英国法院在他被捕后进行庭审。
他14日将在伦敦西敏区治安法庭再度出庭,届时他的律师可能会提出反对引渡要求,并再次为他声请交保。亚桑杰可能会以瑞典的审判将对他带有政治偏见为由,争取留在英国,然后上诉至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而这个程序须时2年;他甚至可能向欧洲人权法庭求助。
亚桑杰可能会以瑞典是在美国施压下对他采取行动为由,抗拒引渡。这时他必须证明,瑞典与美国共谋,同时强暴指控全属捏造。
但这种作法奏效的可能性不大,他难以对抗欧盟逮捕令,因为瑞典方面无须举证。只要有1名地方法院法官接受逮捕令,而亚桑杰的状况也适于受审,他就会在落网90天内遭驱逐出境。若他未提上诉,将在引渡令发出10天内被驱逐。
美国检方因尚未认定亚桑杰违反美国法律,因此未发出逮捕令,而无法将亚桑杰自英国直接引渡。至于美国自瑞典引渡亚桑杰虽可行,但有困难。美、瑞两国虽签定有引渡条约,但其中禁止因“军事或政治罪行”而将嫌犯引渡至美国受审。
亚桑杰若是抗拒引渡成功,那么将可以申请英国庇护。目前他因取得6个月签证而在英国逗留,但澳洲报导宣称,澳洲将撤销他的护照,使他成为无国籍者,从而符合申请英国庇护的资格。
不过美国若对他发动司法程序,他就不可能定居英国,因为英、美引渡条约的规定对美国有利。在此情况下,如果亚桑杰果真被引渡到瑞典,他就比较可能申请瑞典庇护。
但若美国发出逮捕令,他的流亡生活就将结束。多数国家会在边界将他逮捕,而其中许多国家会自动将他引渡至美国。(译者:中央社张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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