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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环署:中油未超收土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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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先凤台北10日电)台湾中油、台塑石化涉超收空污费争议受瞩目,土污费也被质疑。环保署官员今天表示,经过试算,中油缴交的土污费,与向民众收取的金额,两者差距不大,“是可以接受的”。

有媒体报导,中油、台塑石化超收空污费争议越演越烈,是否超收土污费也引起外界质疑。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官员表示,除要追查空污费是否被超收外,也要追查土污费有无被超收。

汽柴油税负内容项目包括货物税、营业税、石油基金、空污费、土污费,对于土污费是否有疑义,环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员会执秘蔡鸿德受访表示,土污费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于民国91年起征收。

他指出,汽、柴油皆是每公吨向油公司收取新台币22元,换算公升,因汽、柴油比重不同,汽油每公升土污费收费新台币0.0166元、柴油0.018元。

蔡鸿德说,试算出来的金额和中油编列的金额,基本上差距不大,是可以接受的。

同时,他表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收费办法是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8条规定,中央主管机关为整治土壤、地下水污染,得对公告之物质,依其产生量及输入量,向制造者及输入者征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并委托中兴工程顾问公司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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