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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所毒犯顶包出庭 交保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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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余瑞仁、郑淑婷、林俊宏/台北报导〕台北看守所发生人犯遭“掉包”,重罪被告假冒轻罪被告混出看守所成功脱逃的重大乌龙事件!

涉嫌贩毒重罪的罗姓被告,与看守所同舍房涉嫌伪造文书轻罪的林姓被告串通好“交换身份”,由罗顶替林提讯出庭,庭后获交保逃逸,罗某从出看守所到法院开庭,一关关身份过滤都没发现他是“假货”,现在检方除发布全国通缉令外,台北看守所也要究责重惩,有无人为纵放?所方一并调查中。

*与舍友串通“交换身份”*

北所表示,罗、林两嫌年纪都在三十五岁左右,相差不到两岁,身形也接近,而北所目前有高达三千一百名收容人,每天入所、出所近两百人,管理员属于轮班制,很难记住每个收容人的长相。

涉及毒品案的罗嫌,与另名涉及伪造文书的林嫌羁押在台北看守所同一间舍房,罗在一审被判重刑,且继续羁押,上周五林嫌的伪造文书案在板桥地院开庭,罗嫌事先即认为林嫌的伪造文书案,很有可能获得交保,竟与林嫌“谈条件”,由他假冒林嫌出庭。

谈妥条件后,两人开始“排练”,包括罗嫌花数天时间背熟林嫌的个人资料及案情细节,甚至连祖宗十八代都背起来,12日出庭当天,所方管理员叫到林嫌“编号”,罗嫌非常自然地喊“有”步出舍房,管理员进行第一关“身份核对”,拿着基本资料卡“考问”姓名、年籍、身份证字号、甚至父母名字等,罗嫌均应答如流过关,送到板桥地院出庭时,也能回答法官的问话,庭讯后获三万元交保,罗嫌火速连络亲友办保后开溜。

*熟背资料骗过层层的关卡*

北所副所长杞炎烈说,罗嫌与林嫌年岁、身材都相近,且罗嫌对每个问题都毫不犹豫应答,管理员比对身份时,手上只有拿着林嫌的个人资料与口卡照片,加上照片很小张,因此确认过程一直不知道罗嫌假冒林嫌。

而事情之所以爆开,也算凑巧!当天下午,看守所舍房主管拿另一案借提贩毒案罗嫌的传票到舍房,但这位主管一看眼前这位“罗嫌”,愈看愈不像,详细比对、问话,这才发现舍房里的其实是林嫌,真正的罗嫌不见了,事情这下大条了。

北所表示,罗、林两嫌应是预谋犯案,但林嫌否认,说词避重就轻或一问三不知,所方除了通报检方追捕罗嫌外,也把林嫌移送检方诉究刑责,并追查失职人员责任。

*北所亡羊补牢将拍照建档*

北所指出,所方已紧急决议采购舍房电脑设备,日后有新入所的收容人,入所时就先拍最新的清晰大头照,将照片建置成资料库,等日后需出所、出庭或借讯等要提出去时,管理员除考问个资,也须调出清晰的大头照比对长相,杜绝再发生掉包案。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明定,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脱逃人或使之隐避者,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因此,原本已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的罗嫌,由于是伪装成林姓被告被法院提讯并具结交保,恐怕会再多吃上顶替及伪造文书两罪,至于提供年籍及案情资料来掩护罗嫌出狱的林嫌,除原本的伪造文书外,也会再触犯顶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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