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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拟医疗第三责任险 最高补偿三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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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2日讯】(据中广新闻陈奕华报导)未来医疗纠纷可能比照交通事故,有第三责任险,可请领救济或补偿金。卫生署计划,对于生产、手术以及麻醉造成的严重残疾与死亡,采共同分担风险,强制保险概念,由患者、医疗提供者与政府三方负担,最高可救济或补偿两到三百万。

卫生署目前正在研拟“医疗伤害补助条例”草案,初步规划由医疗使用者、医疗机构跟政府三方,共同分担医疗纠纷风险,以强制保险概念,计划未来医疗纠纷,可能比照交通事故,开办第三责任险。

卫生署医事处处长石崇良说:“以生产、手术、麻醉造成相关造成严重残疾、死亡为主要补偿对象,小的问题那当然就不会列入救济与补偿范围,救济或补偿金额的上限,大概会比照药害救济这样,两百或者是三百(万)。”

卫生署统计,台湾一年医疗纠纷案件约有一千多件,赔偿金额初估七、八十亿元,将以住院天数来计算,患者住院一天需要负担的金额,卫生署强调,细部内容还要精算,目前还在规划相关草案,之前也召开过公听会,各界还有不同看法,需要汇整各方意见凝聚共识,至于适用范围仍要持续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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