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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资法争议 蓝营促法务部提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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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22日电)立院日前二读通过个资法修正案,引发影响新闻自由争议。国民党立院党团今天表示,将责成法务部3个月内提出配套措施;法务部解释,个资法旨在保护个人资料,非限制新闻自由。

根据二读通过的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修正草案,未来媒体新闻报导涉及个人相关资料,须先告知当事人,引发影响新闻自由争议。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上午在立院举行记者会,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委吕学樟表示,个资法修法是在保障人格权、隐私权与新闻自由间求取平衡,希望限缩狗仔、爆料文化,党团支持修法。

对于外界忧心新闻自由将受影响,吕学樟表示,党团要求法务部在3个月内提出个资法修法相关配套措施,例如个资法施行细则。

与会的法务部法律事务司长覃正祥表示,个资法旨在保护个人资料管理,不是规范新闻自由,法务部之前举办过公听会,邀请各行业代表讨论,原本拟定排除媒体适用个资法,但与会各代表认为个资法标准应客观一体适用,因此才决定将媒体纳入个资法适用对象。

对于修法是否会影响媒体采访?覃正祥说,其实现行的“报业伦理规范”已严格规范媒体采访准则,其中也有保护消息来源的规定,足以做为媒体采访时的依据。

至于个资法规定媒体报导涉及个人相关资料,须先告知当事人,媒体质疑窒碍难行。对此,覃正祥说,依照个资法,媒体报导如牵涉第三人重大利益时,可免除告知义务,否则应以“去连结化” (如马赛克等)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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