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夜市的起源,一般认为应在唐代已有较具规模的夜市产生,发展至宋代才逐渐成熟稳定。何以证明唐代已有夜市出现呢?中唐诗人王建的《夜看杨州市》中曾云:“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是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诗人张籍的《送南客》亦云:“夜市连铜柱,巢居属象州。”“夜市”一词在诗中出现,可证明唐朝中期的大城市已出现夜市。晚唐诗人杜牧在《泊秦淮》诗中云:“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描写着金陵秦淮河边纸醉金迷的夜市景象。从唐人方德远的《金陵记》中记载金陵(今南京)的夜市:“(富人)盛金钱于腰间,微行夜中买酒,呼秦女,置宴。”亦可看出,夜市发展甚至在这时已向南方推进,全国的大中城镇都有一定规模的夜市活动。
夜市兴起于中晚唐,与古代实行的市坊制度逐渐崩解有关。“坊”是居民居住的地方,“市”则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市坊制,简单的说,就是将居住区(坊)与交易区(市)严格分开,并对交易的地点和时间进行严格控管的制度。此制度在战国时期早已出现,沿用至秦汉、魏晋南北朝及隋唐,而唐代则更加严格。然而,再严格的市场管制,也无法阻挡商品市场的自然发展。在唐以前的六朝,市坊制就已非泾渭分明,到了唐朝,更有许多外来商贾云集,市坊分离的制度虽然还在,界线却更加模糊,不少商店甚至就设在民房之中,如颁政坊有馄饨曲,长兴坊有毕罗店(一种抓饭),胜兴坊有推小车卖蒸饼,辅兴坊有卖胡麻饼,水昌坊有茶肆等。坊间的店铺甚至逐渐冲破了时间的限制,务本坊西门率先出现了夜市。夜市发展很快,唐文宗开成年间(836-840)曾下令:“京夜市,宜令禁断”(《唐会要》卷 86市)然而夜市仍在发展,以致崇仁坊“尽夜喧呼,灯火不绝。”(《长安志》卷8)朝廷只得听之任之。晚唐诗人薛逢曾生动的写道:“洛阳风俗不禁街,骑马夜归乡满怀。”
到了宋代,市坊分离制度已名存实亡。北宋太祖前德三年(965年)发布明令,正式开放夜市,取消了以往的市坊分离制,至此,无论城内外,皆可开设商店,且相同行业的店铺往往集中在一起,小卖行贩亦十分普遍。当时工商业发展高到几乎成了国家税收的主体,瓦子、青楼、酒馆、茶坊甚至是汇兑所(类似今日的银行)、当铺到处林立,城市规模亦拓展得更大。
除了空间,时间亦冲破了限制,商品市场没有了昼夜的界线,几近廿四小时全天运作。南宋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追述北宋首都汴梁(开封)的夜市情形即有提及:“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汴梁的夜市中,以饮食业最受欢迎,无论是鸡鸭鱼鹅、甜品糕点等等,种类繁多,且冬夏两季各卖不同的食物,反映出北宋人对于饮食是相当讲究的。其夜市热闹的程度甚至到了人车相挤的地步:“夜市北州桥又盛百倍,车马阗拥,不可驻足。”可见当时之兴盛。
到了南宋,夜市更加盛况空前,临安城(今浙江杭州)尤甚。据南宋吴自牧《梦梁录》记载,当时的临安夜市十分热闹,衣帽扇帐,盆景花卉,鲜鱼猪羊,糕点蜜饯,时令果品,种类多达数十种,应有尽有,仅从风味小吃来看,就有孝仁坊卖团子,秦安坊卖十色汤团,市西坊卖泡螺滴酥,太平坊卖糖果等,甚至还有流动摊贩,或头顶盘子,或肩挑担子沿街叫卖,甚至加上唱歌来吸引顾客上门。临安的夜市在江南颇负盛名,夜市接早市,通宵达旦,一年四季,天天如此。
元朝时,因进行锁国海禁,关闭市集,宵禁制度重新实行,夜市一度被禁止,致使“舟车停留、道路萧条”,直至明朝才又重新恢复夜市的经营,并达到了繁华的境地。《西湖游览志余》中曾盛赞临安夜市秩序良好:“篝灯交易,识别钱真伪,纤毫莫欺。”明人翟宋吉有一首诗描写临安夜市的盛况:“销金小伞揭高标,江藕青梅满担挑,依旧承平风景在,街头吹彻卖场箫。”诗中情景交融,为人们描绘出一幅繁华的夜市景象。
时至今日,夜市仍旧屹立不摇,它不仅是提供吃喝的地方,也是个不用花大钱即可休闲娱乐的环境,又对体验当地文化颇有助益,进而更带动经济繁荣。夜市,已是我们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