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淑媛台北23日电)台湾在 WTO控告欧盟违反 ITA协定胜诉,输往欧盟19吋以上平面显示器、机上盒与多功能事务机,输欧可望免关税;若欧盟上诉,WTO 上诉机构最迟也会在明年 3月完成判决。
这是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8年以来,第一次循 WTO争端解决机制提出告诉,且取得全面胜利。奇美电、纬创、佳世达、宏碁、BenQ(明基)是最大受惠厂商,以2007年提告时的产值估算,1 年可省下新台币196 亿元的关税成本,若以2009年估算,则可省下52亿元关税。
由于欧盟与韩国正洽谈 FTA(自由贸易协定),台湾争取到在 WTO诉讼的首胜,让台湾科技厂商可以公平与三星等韩国厂商竞争,意义重大。
台湾于2008年联合美国与日本,向 WTO争端解决机制控告欧盟违反 ITA(资讯科技协定),对具有新功能的部分资讯产品课征关税,其中19吋以上(搭载 DVI或HDMI连接介面)平面显示器课征 14%关税、机上盒课征13.9%关税,多功能事务机关税税率则为 6%。
WTO 今天公布这起诉讼案的期末报告,基本上与 6月11日期中报告没有太大差异,台湾、美国与日本这 3个原告方获得胜诉。
经济部常务次长梁国新表示,非常乐意看到这样的结果,可以保护国家产业利益,他强调这起 WTO诉讼案不会影响台湾与欧盟的经贸关系。
梁国新表示,欧盟以税则附注等法规课征功能性强资讯产品关税,是阻碍鼓励新科技产品创新流通,台湾就是要维护 ITA精神的完整,才会告上 WTO。
出席经济部记者会的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监事曾文镕也说,控告欧盟违反 ITA协定胜诉,是政府部门与民间合作互动好的例子,台湾目前要对外签署 FTA还有困难,在 WTO架构下的首胜,对业界而言非常有利。
经济部指出,由于台、美、日联手控告欧盟 2年诉讼期间,造成欧盟不小压力,欧盟已于去年11月先公告废止部分平面显示器课征关税,但这只是暂时措施,随时有可能恢复。但也因为这起诉讼案,欧盟不再对具备GPS、电视及PDA等功能的智慧型手机课税。
依据 WTO规定,期末报告出炉后,WTO 秘书处会将翻译成西班牙、英文以及法文 3种官方语言,估计会在9 月分送各会员国,欧盟必须在60天内决定是否上诉;如果欧盟决定上诉,可望在今年耶诞节前提出,上诉机构会在90天内做出判决。
经济部以欧盟提出上诉的假设推估,WTO 上诉机构最迟明年 3月做出判决,原告方会与欧盟协商,届时必须调降19吋以上附加端子、机上盒与多功能事务机关税至零,否则会遭到等量的贸易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