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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两岸条例已禁陆生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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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17日电)针对陆生法案,绿营主张将禁止陆生打工列入大学法,以免冲击台湾学生打工就业。对此,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表示,现行法规已清楚规定陆生不能打工,没有入法必要。

民进党团提案将“大陆地区学生进入大学修读学位期间,不得于校内及校外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列入大学法。对此,林益世受访表示,大学法是有关教育事务的法规,规范内容以就学相关为主,其他事务应由其他法规规范,不应全部包裹在大学法中。

林益世指出,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0条第2项规定,“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之大陆人民,不得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之活动”,也就是说,大陆学生以就学目的经许可来台就学,当然不能打工。

他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1条也规定“雇用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工作,应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就业服务法第80条将大陆人士准用外国人聘雇与管理相关规定,规定大陆地区人民未经雇主申请许可,不得在中华民国境内工作。

林益世说,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就业服务法,现行法律已限制陆生来台湾专职或兼职工作,对于违反许可目的及未经许可工作者,也有相关配套罚款规定。

对民进党团批评,原本昨天朝野协商陆生来台法案已达成“一限二不”入法,包括不准陆生打工,但教育部后来却翻案。

对此,林益世表示,这是行政部门汇整朝野立委意见后自行提出的建议,但朝野协商都还没有签字,且教育部也未与教育及文化委员会立委沟通,不是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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