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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赛罗涵出狱 还得住院勒戒

2010-08-02 22:05 中港台时间|08-02 22: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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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日报导】(中央社洛杉矶2日路透电)媒体报导,好莱坞女星琳赛罗涵(Lindsay Lohan)入狱服刑13天后,今天一早获释。她因2007年酒驾违反保释规定被判处入狱90天,但刑期已大幅缩短。

24岁的琳赛罗涵7月20日进入洛杉矶南郊的女子监狱单独监禁,让一度兴奋预测她将受狱友欺负的报章媒体大失所望。

由于表现良好,加上洛杉矶预算吃紧的监狱体系,为解决人满为患所制定的提前释放计划,使得她的刑期大幅缩短。

尽管已经出狱,琳赛萝涵还无法获得真正自由,因为她还得立即展开为期90天住院勒戒。据娱乐网站TMZ.com报导,她将接受躁郁症和安非他命成瘾症治疗。(译者:中央社卢映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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