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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教训 变革防救灾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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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7日电)1年前的莫拉克台风不只重创南台湾,也凸显台湾防救灾体系及应变机制不足。1年来,防救灾体系从法律修改、组织变革与防救灾能量提升,力图悲剧不再发生。

灾难发生时,“佳暮四勇士”在联外道路断绝情况下,赤手空拳返回部落救人的故事,感动当时台湾人民破碎的心灵,却也反映出国军部队虽在灾后主动投入救援,但在天候状况持续不佳时,难以有效发挥营救战力的窘境。

新修正的灾害防救法规定,防救灾列为国军部队中心任务,在法律上要求国军更主动积极投入,实务上则在交通动线上可能有安全疑虑的区域“超前部署、预置兵力。”过去 1年来,多次可能的天然灾害来临时,各部队已有“不待命令,直接救援”的准则,主动性较 1年前积极。

过去部分县市政府首长曾质疑灾难来临时“叫不动”国军,新修正的法律则规定直辖市及县(市)政府及中央灾防主管,得申请国军支援灾害处理,横向联系上有法律位阶的保障与规范,更能争取黄金救援时间。

此外,组织变革上,总统马英九灾后宣示要成立灾害防救署,法案也依这项原则修改,除内政部消防署转型为内政部灾害防救署,强化执行防救灾任务,并规定由行政院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内政部长担任执行长的灾防委员会设国家搜救指挥中心,统筹、调度国内各搜救单位资源,执行灾害事故搜救及紧急救护等任务。

从法案修改不难看出,防救灾任务已是灾防署的最重要工作,而资源的统筹调度,避免灾害来临时的指挥系统紊乱,都拉高到中央政府层级运作,不但较具权威性,也更具机动性。

此外,中央气象局与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也联手强化土石流警戒发布机制,供各级防救灾单位参考。行政院日前督促各县市因应风灾、水灾及土石流等大规模复合型灾害威胁,举办防救灾演练,包括紧急撤离、防救灾演练等,目的就在平时藉演练操兵,灾难来临时能有条不紊,临阵不乱。

不过,再多有形体制建立或法令修改,民众的警觉心仍不可或缺,而 1年前的惨痛教训,让民众更警觉天灾的不可预测和及早防灾的重要性。

行政院灾害防救办公室主任石增刚说,面对灾害从防灾已转为减灾、避灾,其中撤离民众是重要手段,撤离时机判断权责,现已下放到乡镇公所。

天然灾害来临时,能否及早撤离是降低损害的关键之一,民众已较 1年前更具警觉心,这也是在防救灾时最重要的观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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