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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连告四中共高官 台人权界吁高检践行两公约

中共四高官被法轮功提告 台人权界:高检署应践行两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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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09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特约记者陈真台湾台北报导)在台被告的中共高干黄华华、赵正永、王作安及杨松,四位均因在大陆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违犯了“残害人群罪”及“民权公约”的规定。由于黄、赵、王三位人权恶棍已经离台,目前仍在台的湖北省“盖世太保”头子杨松,遂成为全球瞩目台湾高检署是否对其采取行动的聚焦对象。人权律师、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兼任副教授魏千峰表示,高检署应实行“两公约”对于人身的保障。

魏千峰认为,马英九总统已经于去年颁布施行“两公约”,他提到“两公约”等于国内的法律,台湾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就必需尊重、遵守这法律来处理。从“两公约”及相关国际公约来看,中共不管中央或地方对法轮功的作法都有问题,台湾高检署应根据法轮功的提告,实行“两公约”对于人身的保障等等。

对于四名被告中共官员均涉及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魏千峰指出,“活摘器官”非常违反人道,我们呼吁政府在两岸的交流过程,尤其ECFA签定之后,要捍卫台湾的民主、人权、自由的核心基本价值,所以高检署应该要处理这个问题。相关政府机关也要注意,应该对中国大陆迫害人权的事项,要加以批评跟检讨。两岸关系不是只有经济还有政治、公民、社会、核心价值的问题。我们要继续呼吁社会、新闻媒体要关切,政府也要关切、不应该让人权刽子手进来台湾。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表示,在中国残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来台,他们打压、残害人权在台湾引起了司法诉讼。其实在国际上都已经有一些案例,包括江泽民遭到阿根廷联邦法院签发国际逮捕令的相关司法手段。他认为台湾政府单位、媒体对于中国迫害法轮功、维权人士、打压西藏人、新疆人不能视而不见。

孙友联指出,这两年整个社会气氛都比较诡异,包括中共高官来我们连自己的国旗都不能拿,言论自由也都受到打压、集会游行自由也受到剥夺,其实政府不应说一套做一套,不要因为经济上的利益,而忘却了对人权、自由基本核心价值的坚持,两岸交流我们希望政府表达台湾人民对中国人权的关注,有机会应问中共官员,这难道是你对待人民的方法吗?这难道是中国的人权指标吗?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蔡季勋则表示,我们希望两岸交流在普世的价值健康永续发展,马政府上台后提倡以经贸与中共合作的方式,但这两年我们看到很多台湾民主价值的倒退,我们担心中国威权的行政独大思维也影响到台湾当权者的心态,我们呼吁台湾在两岸的交流上不可以成为人权打压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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