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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中告邱毅 法官要陈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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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 7日电)前总统陈水扁儿子陈致中不满国民党立委邱毅发言涉嫌损害名誉,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告诉,求偿新台币 200万元。雄院今天开庭审理,陈致中未出庭,法官要求他下次亲自到庭。

“壹周刊”报导陈致中疑涉召妓后,陈致中不满邱毅多次在公开场合或电视谈话性节目发言,搜集相关证据后,认为已严重损害名誉, 7月30日向雄院提出民事告诉,控告邱毅侵权,求偿 200万元及要求回复名誉。

雄院上午由法官李怡谆开庭审理,陈致中由委任律师罗鼎城出庭,邱毅由律师柳聪贤陪同亲自到庭。

罗鼎城表示,邱毅担任立委,言行都受到民众瞩目,但却只凭着“壹周刊”的报导,且未尽到查证义务,就随意污蔑陈致中,已构成侵权行为。

罗鼎城强调,邱毅的发言,都是莫须有的指控,希望庭上暂时停止诉讼,待陈致中控告“壹周刊”的民事告诉求偿案结束后,再行审理。

邱毅与柳聪贤则主张,原告是有意拖延诉讼,如果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应该是急于出庭;如果要暂时停止诉讼,反而证明原告心虚。

由于被告拒绝暂时停止诉讼,李怡谆也认为原告的请求不符合停止诉讼要件,裁定暂时停止诉讼驳回。院方裁定10月5日再开庭,并要求陈致中亲自到庭。

陈致中另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告诉,控告“壹周刊”侵权,求偿200万元和要求回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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