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结伙强盗250元 判刑8年

人气: 25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3日电)33岁张姓男子伙同另3名男子,在新北市新店区的网咖内,动手围殴1名林姓被害人,抢走被害人皮夹里的新台币250元。法院依加重强盗罪,判4名男子7年2月到8年不等的刑期。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民国98年间,张姓男子伙同另外3名男子,在网咖内,见林姓被害人弱小可欺,将林男架到巷内围殴,强行取走皮夹里250元。

张男等人隔天又找上林男,继续殴打林,抢走林的身份证与健保卡,还威胁他“如果敢报警,出狱后就要你好看”,但林男仍报警处理,4男遭警方循线逮捕到案。

法官在判决书指出,张男等人身材壮硕、体格魁武强健,却殴打身材纤细、体格瘦弱的被害人,令被害人身心受到极大的惊吓,致使他人不能抗拒的程度。法院最后依加重强盗罪,判处张男8年,另外3男分别处以7年4月到7年2月不等的刑期。全案可上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