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居权家长:应先处理在港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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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关式明香港报道)香港政府于日前(15日)宣布,由4月1日起,港人在内地的“超龄子女”,可以分批申请单程证来港与父母团聚。经过12年漫长的争取子女居港权的家庭,可谓历尽艰辛。有团体表示欢迎新政策,一直积极参与抗争的甘浩望神父表示,仍有小部分人士未能在新政策下受惠,会继续争取到底。

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表示,欢迎落实新政策,认为这是“迟来的春天”。从2002年1月起,港府多次公布会与内地有关部门商讨有关容许成年子女透过单程证申请来港与父母团聚的事宜。去年澳门落实内地成年子女的居权申请,港府才宣布正式落实政策的日期。

在新政策下,估计约有10-15%的争取居港权的家庭不能受惠。正委会要求港府或保安局尽快交代有关的申请细节,让内地的子女和家庭可尽快作出安排。

一直积极与争居权家长协力抗争的甘浩望神父表示,等了12年,港府始公布居留权新政策而感到遗憾,因为“其中仍有小部分人未能惠及,我们会继续争取到底”。另一方面,他对现时新政策能够落实亦感高兴。

香港终审法院于99年1月29日,推翻立法会的决定,指出居留权证明书不需附于单程证,而且没有追溯力;非婚生子女亦享有居留权;港人在内地出生子女,只要父或母其中一方拥有香港居留权,子女便可享有居留权。

甘浩望说:“终审法院判决有居留权的人,包括子女已经超过14岁,及在这几年间父母去世的子女。这些子女没有机会与父母团聚,现在的政策剥夺了她们与其他兄弟姊妹的团聚,港府应给予她们应有的权利。”又强调,争居权的子女对香港社会是一个贡献,不是一个威胁。他将坚持为未受惠人士继续抗争到底。

争取居港权家长协会发言人林杜成表示欢迎新政策,但不满港府的处理方法,他说:“对已争取了12年的家庭,其中有些人是有行街纸,与大陆的轮候名额一并轮候,这一批人当年没有来港争取居留权,由于在大陆轮候的人数有多少亦不清楚,这是很不公平。原则上应先处理在港争取的人士。”又强调会继续抗争,要求当局首先处理在港的争居权人士个案。

保安局首席助理秘书长黄少珠表示,正研究何时接纳第二批及之后的申请,会根据第一批的申请数量及内地当局处理的能力、以及来港时的秩序等等因素。新安排的大原则是体现家庭能尽早团聚。又强调,会妥善、公平和客观为审批原则去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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