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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地未深思 台监委纠正国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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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玮臻、耿豫仙台北报导)国有财产局出售国有土地未能妥善监督,造成买主蓄意囤积涨后再推案等,监察委员李炳南、刘玉山经调查后,对于国产局经营管理实有疏失,5日通过提案纠正。国产局主任秘书陈秀琴表示,国产局已在5月公布,面积超过100坪,2年内未利用,国产局可以原价买回。

但监委表示,其适法性仍待商榷,依财政部拟定的“原价买回办理原则”监委质疑,如遇市场不景气而土地价格下跌时,依契约需由政府照原标售价格买回,所有亏损将由全民负担。

监委同时表示,依国产局所订上开原则,土地出售后,取得建照、开工,并不禁止移转第三人;但取得建照并申报开工后,实际上仍可不施工、不利用,必要时可变更设计,增加建筑期限,以避免建照失效,继续囤积获利,对此,监委认为,国产局的规范有欠周延。

据国产局提供台北市都会区国有土地出售资料指出,寿险业者得标就有11案、面积35,235.42平方公尺,占出售总面积18.45%,取得土地权利后却不开发。

监委的调查报告指出,国产局应要求申请人提出土地开发计划,组成专家委员会审查其开发内容及效益、时程等,经由事前严格之筛选与评估,售后妥善监督机制,使真正有需要且能充分使用者取得土地权利。

监委委员进一步指出,国有土地如何提供利用,以谋取效率及公义之平衡,达成“地尽其利”、“地利共享”之公共利益极大化之目标,至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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