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1日电)教育部研拟修法,禁止儿童美语等补习班招收6岁以下儿童,虽获不少掌声,认为有助维护儿童身心健康,但也有质疑管太多的声音。由于牵涉层面太广,孩子补习选择权形成拉锯战。
教育部今天对外公布“补习及进修教育法”修正草案,修正的主要内容为明定补习班不得招收未满6岁的儿童,以确保儿童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但是儿童身体律动、艺术才能等课程,报请主管机关核准,不在此限。
教育部原先例行性发新闻稿,说明部务会报通过补习及进修教育法修正草案。修正内容牵涉范围广,业务单位教育部社教司今天两度向媒体说明。
教育部社教司长柯正峰表示,鉴于补习班设备、师资、管理及教学目的未能符合年幼儿童需要,并参考幼教团体、补教团体及行政院妇权会等多方意见,及“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设置标准”等相关法规收托儿童年龄限制,因此研议修法。
民国98年时,“补习及进修教育法”修正草案就已经送到行政院,并获院会通过,但其他法规没有通过,所以又退回教育部,柯正峰才会说,这是例行性修法。
柯正峰说,教育学者普遍认为,儿童成长阶段,要维护儿童身心健康,养成儿童良好习惯,充实儿童生活经验,这些都跟补习教育要增进生活知能教育的主旨有别,因此规定6岁以下儿童不宜上需要记忆、思考、判断、背诵等课程,加上儿童发育不完整,也不宜使用肌肉运笔,否则会揠苗助长。
国家教育研究院长吴清山受访时表示,修法大方向是正确的。吴清山解释,儿童阶段重要的是健康照顾学习,国外的6岁以下孩子活得很快乐,但台湾跟中国大陆的家长都怕输在起跑点,而让孩子补太多,反而会让孩子失去学习的兴趣,阻碍孩子的发展。
吴清山表示,立法是最低层次的规定,更需要改变的是家长的观念,才能釜底抽薪,孩子才能走得更远。他还说,儿童是启蒙阶段,父母多与孩子相处,陪着孩子阅读、说故事,都比补习对孩子更有帮助。
全国教师会理事长刘钦旭也支持此项修法。他表示,大多数的教育理论都认为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应该要自然教养方式,而非填鸭方式,避免家长因怕孩子输在起跑点而送补习班,这样的把关是对的。
政治大学英语系教授陈超明说,以儿童美语来说,研究显示,孩子先学未来表现未必好,重要的是持续学习。他认为,教育部应该告诉家长事实,先学不一定有效,但选择权应该还是留给家长。
不过,此项修法牵涉范围太广,势必引起反弹。台北市补教协会总干事张浩然就认为“荒谬”,此举对一般家长会造成困扰,学龄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家长应有选择权。
张浩然说,许多家长都有让小孩补习的需求,若教育部明令美语、珠心算等补习班不得招收6岁以下儿童,有钱的家长大可请家教,但没钱的家长却没有门路,此举可能造成“阶级斗争”。
由于修法影响层面太大,势必引起讨论,赞成与不赞成又开始拉锯,但无论如何,确保孩子身心健全发展是大家的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