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8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陆海空军刑法第54条,未来军人酒驾将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下罚金。
立法院院会日前三读修正通过,将刑法第185条之3,有关服用毒品、麻醉药品、酒类或其他相类似物品,以致于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驶者,规定从原本可判处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5万元以下罚金,提高为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20万元以下罚金。
国民党团提案指出,有鉴于酒后驾车肇事率居高不下,严重危害用路人生命、身体及财产安全,如果军人发生车祸事故,对国军战力及军誉影响更大。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赵丽云说,陆海空军刑法是特别刑法,日前立院修法通过酒驾重罚,特别刑法刑度不得低于普通的刑法的法理下,因此提案修正陆海空军刑法第54条,加重军人酒驾的刑责。
根据立院三读通过的条文,军人服用毒品、麻醉药品、酒类或其他相类似物品,以致于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驶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与一般民众相比,刑期相同、但罚金从20万元以下,提高到30万元以下。
而军人酒驾致人于死或重伤者,陆海空军刑法第54条现行条文就已规定,致人于死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些部分没有再做修正。
赵丽云说,希望相关修法能够杜绝军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驾肇事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