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1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香港综合报道)香港2名市民不满警方处事手法,星期日(11月20)到警署总部抗议。其中,一名男子20日早上约7时爬上警察总部檐篷位置抗议,控诉警方处事不公,对峙6小时后由消防员制服;另一名女子20日下午约1时突然走上警察总部楼梯,危站玻璃围栏外,情绪激动,经劝喻后返回安全地方。
一名姓刘的36岁男子,11月20日早上7时15分爬上湾仔警察总部大门对上的檐篷抗议,离地面大约4米。他用红色漆油将“投诉无门,有警权无人权”等字句喷在玻璃墙上,高举写上“我是被逼,无意伤害任何人”及“对唔住”等字句,又不时痛哭,投诉遭警方冤枉,受到不公平对待,又投诉无门。
期间谈判专家尝试劝他下来,但该名男子拒绝对话,又多次用利器自残。对峙6小时后,下午一时许,消防员找到机会,游绳扑出,将该名男子推落救生气垫。男子头部受伤,送往玛丽医院治理。警方在男子身上检走一把3吋长剪刀及拉尺,以涉嫌公众滋扰罪及刑事毁坏,将他拘捕,事件由重案组跟进。
湾仔警区指挥官林曼茜表示,事主情绪非常激动,不断自残,谈判专家认为不会成功,因此决定将他推落气垫。
男子刚刚被捕,又有一名30多岁的女子,走到警察总部门外楼梯边缘抗议,并在玻璃围栏外危站,离地面3米高。她指自己被食环署人员非礼,但警方以浪费警力为由拒绝处理。经过15分钟后,警员将她带返警署询问。
警务处处长曾伟雄表示,了解到被捕男子是投诉一宗07年的案件,但未知详情,他称目前投诉警察机制有法例规定,投诉警察课处理后亦须交监警会审视,如巿民不满监警会的报告,可提出复核。曾伟雄又指,这名抗议人士并无进入警察总部内,认为总部保安没有问题。
(责任编辑:颜永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