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人权法》 港民团保人权护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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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关式明香港报道)为庆祝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香港多个民间团体12月11午在旺角行人专用区举行“国际人权日2011──《人权法》实施20周年”嘉年华,活动包括:论坛、摊位、展览和表演等,抗议官僚滥权,并呼吁市民善用《人权法》,以保障人权和维护尊严,借此引起广大市民对香港、中国及世界各地人权状况的关注;同时呼吁市民共同捍卫人权,用行动改变社会不公。

18个关注不同议题的团体摆设摊位,派发宣传单张,部分团体更设征签活动等。大会宣言表示,人权是人人平等,是普世价值;人权包括公民、政治权利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所有人权应得到法律保障和落实,不应沦为纸上的权利。

大会表示,联合国多次催促香港设立人权委员会,但港府藉辞推说现行制度有效,无需设立。他们批评港府,指《人权法》虽然在港已实施20年,但并无就此举行庆祝活动,推广人权教育;又指《人权法》只规管香港政府和公共机构,市民只能透过诉讼寻求赔偿,港府欠缺为受害人提供有效的援助和帮助。他们建议港府设立法定的人权委员会,加强人权保障及推动人权教育。

香港支联会摊位设有大陆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展板,并呼吁市民签署慰问咭。支联会代表说:“大陆在十几年前亦已签订(人权法),但一直未确认,所以大陆至今仍未有正式的人权法,即使在宪法内有公民权利,实际上是无人去执行、保护。他(陈光诚遭中共迫害)是一个好例子,在内地类似的例子相当多。”支联会代表续说,陈光诚替不懂法律的市民人出头,因此被扣、被打,释放后仍失去自由,现时全家被软禁,女儿上学的权利都被打压。支联会呼吁中共政府确认国际人权公约,就人权法立法,令内地的宪法及人权得以实行。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代表指出,中国维权律师透过法律为弱势及普通的市民争取一些普通的权利,触动了中共政府的权利,因此被打压。政府使出的招数繁多,例如律师的年度检查被为难;茉莉花运动期间,不少的律师被失踪、受酷刑对待。关注组呼吁市民参与推动内地的人权发展,香港亦会受益。

代表社民连发言的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他很调侃地说:“这天很感触,是因为港府选择在人权日举行一个剥夺大家选举权的选举,是特区政府玩得最好的黑色幽默,25万人去选千多人,跟着这千多人去选特首。”

香港天安门母亲运动摊位设有摊位砌图游戏,借着市民的努力,将六四的碎片还原,将死难者破裂的家庭恢复,达成天安门母亲的心愿。代表说:“天安门大屠杀至今已20多年,现仍未对死去学生讨回公道,家人在这些年间上访追讨政府(道歉及赔偿),被严厉打压,精神受尽煎熬。”天安门母亲运动成员强调,会将六四信息传播,呼唤市民正义良知,直至正义获得伸张的一天。

(责任编辑:颜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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