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人才职业移民申请之诀窍

林筱筑编译

人气 8
标签:

近日,美国移民局(USCIS)常以证据不足(Request for more Evidence, REF)驳回EB1-A(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杰出人才职业移民申请案。杰出人才移民属于美国移民法当中职业移民的第一类优先,占每年全球移民签证配额的 28.6%,即大约4万个移民签证。

由于配额多、不需找到美国雇主、不需在美投资、也不需劳工证,更不受申请者之英文水准、学历和年龄限制;且一旦审核通过,杰出人才的所有家人都可以获得绿卡,其子女可以到美国读书,并节省高额学费。因此,杰出人才移民成为职业移民首选。

然而,如此优渥的条件也使申请者众多,为了审核出最杰出的人才,移民局在审查案件时,也格外谨慎严格;美国资深移民律师陈品瑞(Victoria Chen)表示,申请者准备的证据不仅要重量,更要重质,找出自己最有利的亮点,才能够避免遭到REF驳回。

杰出人才移民共包含科技、艺术、工商、运动及教育五大领域;不同领域的申请者,就应该针对该领域提出最适当且有力的证据,才不会遭到移民局驳回。首先,申请者在提出得奖记录时,必须了解只有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的奖项才足以说服移民官;同时,得奖的领域也必须与申请者擅长的领域直接相关。

既然杰出人才移民的审查重点就是必须证明申请者在该领域的成就、地位和影响力,申请者所属的组织或委员会,最好也具有一定的公信力,足以证明申请者的能力或贡献。同时,来自与申请者无私人利害关系的推荐信以及证词,也可成为移民官审查的参考。

针对学术研究或科技领域的申请者,必须提出自己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记录,或利用文献索引资料库( Google Scholar of Scopus)证明自己的杰出表现。若曾参与论文审稿或担任其他资格审议委员,则可提供会议记录、审稿记录等证据。

艺术领域的工作者,则可提出其作品获得展演机会的记录;文宣品、主流媒体报导等等,都可用来说服移民官自己在该领域的成就。而其作品的商业成绩,例如剧场及电影的票房,出版品的销售量等,也可以是有力的证据。

除此之外,申请者在该领域所获得的高薪或工作所得,也当成向移民官员证明自己在该领域杰出成就的证据。申请者可提出自己的薪资所得跟扣缴款记录(W-2 Form),或是股票、投资之利息所得(1099 Form),也是相当实际的方式。

同时,陈品瑞律师建议,申请者应该将对于自己有利的文件例如出生证明、主要著作等,全部翻译成正确适当的英文,这样不仅能够避免因语言隔阂产生误会,方便移民官员阅读,也能使审查过程更迅速顺利。@

相关新闻
【李维律师移民问答】英文不好 公民面试时需准备的内容
【大纪元征文大奖赛】大陆新移民 北美新思维
移民多 安省8年级成绩全国居首
中印受惠 美国众院通过职业移民不设限法案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