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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16日电)屋后厨房、花圃被拆又重建的民众要特别留意了!高雄市政府去年共移送29件屡拆屡建的住户,情节重者可能被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雄市政府统计仍有数万件尚未拆除的违建要依法执行,因受限人力、时间只能依序办理;不过对于屡拆屡建的违建,市府“不手软”,去年共移送29件。
市府违建队拆除组今天指出,过去高雄市有约10万件的违建待拆,不过“高雄市政府取缔违章建筑执行要点”修正违建以民国98年元月为新的认定标准,所以近年市府的执行重点锁定新违建。
拆除组组长薛仲信指出,违建处理以妨碍公共安全、交通及卫生安全优先处理。他说,影响逃生出入口、老旧建筑成为登革热孳生温床或阻碍交通动线者,违建队都会立即处理。
他说,去年底共移送29件的违建户,主要是住户未配合改善,于违建队执行违建拆除后又迳为重建。他说,市府要将民众移送法办前都经过多次通知改善、制止,盼民众恢复原状,以免贻误公共权益。
建筑法第九十五条“违反规定重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下罚金”。建筑法第九十三条:“勒令停工之建筑物,非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工;未经许可擅自复工经制止不从者,除强制拆除建筑物或勒令恢复原状外,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
高雄县市合并后,类似违建问题更多,违建队说监察院要求严格执法,市府吁民众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