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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火车站旁违建 过程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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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萌骞台湾南投报导)在业者配合搬迁及公权力强制执行下,集集火车站旁占用公有地违建,日前已顺利拆除,悬宕多年的公有地被占用案终告落幕。集集镇长庄瑞麟表示,公所将以最快的动作把收回的土地,依都市计划编定,整理为脚踏车停车场,以解决火车站附近脚踏车停车空间不足的问题。

南投地方法院执行处日前派司法事务官赖思岑等两组人员到场主持拆除工作,先与集集镇长及水里地政事务所等有关单位沟通后,开始确定拆除范围,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和地政事务所人员进行断电、断水、鉴界以及拆除电表、水表,并和业者沟通,以平和的状况下进行拆除违章建筑。

拆除工作由业者的亲友和镇公所雇请的拆除机械,加上公所任务编组的员工,三方面分工,铁皮的违章建筑,在当天下午3时全部拆除,公所清洁队随即清场,在天黑前完成违章拆除工作,过程平和。

集集镇长庄瑞麟表示,公所的公产被占用的问题,能在很顺利的情况下得到圆满解决,要感谢全体镇民的支持及徐姓业者的理性。

他说,在法律层面,火车站旁这块地所有权属于公所,而徐姓业者也领取了征收费用,所以这块地属于公所是没有疑问的。在公所一再和业者协调自行拆屋还地不成,公所为维护公产及正义,才不得不诉诸诉讼解决,结果3审确定,但业者仍无法接受判决,不肯自行拆屋还地,最后才诉诸南投地方法院执行处,现在终于平和落幕。

集集火车站东侧的违建占用土地为营子段475等5个地号,面积共270平方公尺,在民国81年征收为公有地,并拆除地上物;被征收人徐姓业者却在82年搭建摊位出租或自行营业;公所多次与徐姓业者及使用人沟通协调,要求搬迁并拆除地上物还地不成,于民国96年对占用人提出自地上物迁出、拆除地上物、返还土地及给付不当得利的民事诉讼,全案98年11月确定,集集镇公所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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