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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卫生部强化堕胎“良心”规定

2011-02-24 18:26 中港台时间|02-24 20:0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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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2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涂佐岸编译报导)奥巴马政府修改布什时代造成争议的堕胎规定,该规定澄清医生和护士拥有联邦法律长期赋予的权力,可不参与堕胎。

据《美联社》报导,新规定保留了联邦保护拒绝堕胎和绝育的良心规定,另外阐明如果医护人员觉得受到歧视,他们可以要求政府介入。

美国卫生部(HHS)声明说:“强大的良心法律明确规定,医护人员不能被强迫执行或协助堕胎,”“今天所发布的规定是基于这些法律所通过的,提供一个明确的执法依据。”

多年来,联邦法律一直禁止歧视拒绝执行堕胎或绝育的医护人员,或者以宗教或道德为理由提供转诊者。

布什政府主政最后几天,增加一项规定用以加强这项保护,若机构接受联邦资金必须保证遵守所谓“良心”规定,否则资金将被切断。

该规定迅速在某些州联邦法院遭到医疗机构的挑战,部分由于它措词笼统过度保护,部分也因它可以用来拒绝节育、计划生育及其它各项服务。

奥巴马政府在一年前就宣布要撤消该项规定,近期它做到了,它是先花了几个月时间,审阅了双方 30万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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